作家專欄

譚允芝

法政隨筆

律政人員與資深大律師 / 譚允芝

【明報文章】律政司副刑事檢控專員林穎茜最近獲委任為資深大律師。這本來並不稀奇,幾乎每年都有律政司的大律師獲委,只因為林的專業資格是律師而非大律師,而在《法律執業者條例》下只有大律師才可獲得委任為資深大律師,所以她需要先把律師資格更換成為大律師執業資格,又請假數月以完成見習大律師實習期,才有資格獲委任為資深大律師。律政司長表示政府正研究修改法例,容許合資格的律政人員(無論是否大律師)獲委任為資深大律師,強調委任標準並無改變。說法引起了關注,有人認為這是「從根本矮化資深大律師」,批做法「霸道」。以事論事,這說法我並不認同。修例後獲委者,離職不續享頭銜,可證一點也不霸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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