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文章】最近網媒報道,因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而被定罪判刑的李柱銘和吳靄儀,將被所屬的香港大律師公會紀律委員會調查,看有否干犯了《大律師行為守則》的任何規定。這報道引起了各方的議論,其中顯示公衆以至被引述的公會會員,對於公會的紀律程序並不理解。 相關字詞﹕紀律 大律師紀律審裁組 操守 專業失德 大律師公會 大律師 紀律程序 法政隨筆 譚允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