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文章】人大通過大幅修改香港的選舉制度,這是民主倒退還是合法合憲,那是見仁見智。時至今日,再爭辯這些改變是否符合《基本法》已經是一個沒有意義的問題,中央掌握《基本法》的解釋權,只要它認為沒有違反《基本法》,那便沒有違反《基本法》囉! 相關字詞﹕政治花瓶 選舉 利益 投票 選舉委員會 立法會 基本法 法政隨筆 陳文敏 選舉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