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專欄

譚允芝

法政隨筆

談文化藝術團體的管治 / 譚允芝

【明報文章】做文化藝術工作的,特別不喜歡受到任何形式的管束。然而衆所周知,搞文化藝術除了搞流行文化的都不賺錢。要培育文化產業,需要長期投放大量資源。要有穩定的資金來源,必須依賴政府撥款或私人企業贊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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