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專欄

陳文敏

法政隨筆

《基本法》可有可無 / 陳文敏

【明報文章】人大常委會在11月11日作出《決定》,對何謂擁護《基本法》和效忠特區作出解釋,並指違反這些法定要求和條件的議員,一經依法認定,即時喪失立法會議員的資格。這明顯是對《基本法》第104條的解釋,但這決定又不是釋法,沒有諮詢基本法委員會,那這個決定的法律依據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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