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文章】上周,立法會三讀通過修例,日後處理部分司法覆核許可程序的上訴法官數目,由三名改為兩名。是次修訂再次令外界關注到法官短缺的問題,前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建議司法機構應改善法官的服務條款和條件,但這卻明顯搔不着癢處。 相關字詞﹕司法覆核 律政司長 法治 港區國安法 司法獨立 政治 法官 大律師 法政隨筆 李柱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