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文章】即使限聚令在上星期稍為放寬——婚禮、會議可50人但不准飲食、本地遊30人需簽承諾書(這是非常奇葩的放寬,團友事前毋須做檢測,如有人染疫,就等於容許全港傳播,亦難以追蹤密切接觸者)——我們亦不禁要問:為什麼公眾場所、餐廳食肆就沒有放寬餘地,仍然要設四人之限? 相關字詞﹕政府 市民 執行 法例 團聚 檢測 自由 限聚令 梁嘉善 法政隨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