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文章】香港的工程師、會計師、律師等的認可執業資格,均由獨立的專業組織頒發,即使是醫生、護士、社工等的註冊牌照也由法定機構頒發;唯獨是教師的執業資格,由殖民地時代直到今天,一直牢牢掌握在政府手中:根據《教育條例》,教師註冊及取消註冊的權力,完全由教育局常任秘書長一手掌控。 相關字詞﹕專業 港獨 文字獄 專業失德 極權 教師 執業資格 專業人士 教育心語 張銳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