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文章】自《港區國安法》在6月30日實施以來,加拿大、澳洲、英國、新西蘭、德國及法國,均先後宣布暫停或擱置履行與特區簽訂的移交逃犯協定,而中央亦指示特區暫停與上述國家的逃犯引渡協議作反制,並抨擊這些國家的政府將司法合作政治化,公然干涉中國內政。 相關字詞﹕法政隨筆 法治 送中 司法合作 引渡 林鄭月娥 逃犯條例 逃犯 港區國安法 李柱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