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文章】《港區國安法》通過引來鋪天蓋地的批評和指控,其中有資深大律師指條文中有關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其中一項犯罪行為涉及「通過各種非法方式引發港人對中央或特區政府的憎恨,並可能造成嚴重後果」之界定過於「模糊」,令港人「無所適從」。對這說法,相信很多人也未能苟同。 相關字詞﹕煽動罪 國家安全 道德 仇恨 模糊 法律 殖民地 港區國安法 法政隨筆 湯家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