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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料店用過期肉 台中食安處:逾期近半年

【明報專訊】台灣台中市西屯區一家知名燒肉店EMPEROR,近日被檢舉使用過期牛肉,台中市政府食品藥物安全處據報前往稽查,當場查獲包含豆瓣醬、牛肉、味噌、冷麵等數項過期食品並封存,將通知負責人,依違反食安法規定處6萬至2億元(新台幣,約1.5萬至5000萬港元)罰金。

據《聯合報》報道,涉案燒肉店號稱是日本人開設的頂級和牛燒肉店,和牛均是日本直送。有離職員工透露,在該店工作時曾多次反映過期肉品恐造成食安問題,但老闆不重視,反指他的想法是錯的。該前員工稱因無法昧着良心做下去,選擇離職,並向衛生局檢舉。

食安處人員12日傍晚前往該燒肉店稽查發現,有數項肉品去年底已過期,過期時間3至5個月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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