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為服務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推動更大範圍、更寬領域、更深層次、更為主動靈活的教育對外開放,支持促進和規范管理境外高等教育機構在海南自由貿易港辦學,教育部與海南省政府昨日聯合發布《境外高等教育機構在海南自由貿易港辦學暫行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與以往不同,《規定》允許境外大學和職業學校在海南獨資辦學,但僅限理工農醫類別,且須開設包括中國憲法與國情等內容課程。 相關字詞﹕獨立辦學 憲法 教育部 辦學 海南自由貿易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