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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電總局新規 禁外資從事廣播電視傳送

【明報專訊】國家廣播電視總局近期披露新修訂的《廣播電視節目傳送業務管理辦法》(下稱《辦法》),明確規定禁止外商投資的機構從事廣播電視節目傳送業務;從事機構不得擅自在所傳送的節目中插播其他節目、資料、圖像、文字及其他信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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