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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評論:卸任未必平安/文:孫嘉業

【明報專訊】昨日有兩宗人事任免引人注目,一是國務院根據特首建議,免去徐英偉特區政府民政事務局長的職務;另一個是國家主席習近平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的表決,免去李紀恆的民政部長職務,任命唐登杰接任。而人大對這項任免案的表決,則是根據國務院總理的提名建議。這顯示中國憲法和香港基本法的微妙之處,國務院組成人員的任免,由人大表決決定,由國家主席簽署任免令。特區政府主要官員的任免,則由特首提名建議,國務院來正式任免,即用人的只有建議權,而任免者又不是頂頭上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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