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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醫生擅摘11死者器官

【明報專訊】江蘇、安徽兩省4名公立醫院醫生,早前涉「非法摘取11名死者器官」故意毁壞屍體罪,而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13至28個月。其中陸姓醫生在出獄後,向安徽省高級法院提交申訴,表示自己摘取器官的工作可能存在違規但屬單位「公派」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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