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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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辭送張劍虹後聊3小時 警否認游說 驚訝願任證人

【明報專訊】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蘋果日報》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昨第77日審訊,法官拒絕辯方申請重召壹傳媒時任行政總裁張劍虹,國安處警署警長隨即出庭作供。警長稱2021年11月向張送達拒絕保釋的判辭,沒看過當中內容,其間二人傾談張還押的生活逾3小時,沒討論其他事宜,否認有游說張任控方證人。他對張提議任證人感驚訝。另外,警長又確認從2022年8月至11月共14次探訪陳梓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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