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昨第52日審訊。李宇軒供稱,2020年初他赴日向政客游說,不料對方反過來向李介紹其擬定的人權法案。同年5月重光團隊有意籌辦第四次眾籌,但李被「革走」及不得參與,因當時有消息指將實施國安法,所以「就唔好畀一個喺香港jurisdiction入面嘅人,去hold住啲錢」。 相關字詞﹕高等法院 李宇軒 港區國安法 黎智英案 蘋果日報 眾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