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時任《蘋果日報》副社長陳沛敏昨早繼續接受控方主問時供稱,高層曾在通訊群組討論報道字眼及內容是否需要更改,尤其在時任警務處長鄧炳強不點名批評《蘋果》後,擔心若不謹慎用字,「會唔會觸犯鄧炳強講嗰啲情况」,但最終《蘋果》無更改報道的「大方向」,因為直至停刊前一個月,「我哋都無被直接指控我哋啲新聞報道係有問題」。 相關字詞﹕陳沛敏 蘋果日報 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 黎智英案 港區國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