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張劍虹自2021年6月被捕,至今還押逾兩年半,其間他曾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並呈交一份誓章。辯方昨在盤問時展示部分內容,當中張稱他名義上是壹傳媒董事,實際上沒參與附屬公司的日常編採。辯方質疑張庭上版本與誓章不一致,張強調他負責傳達黎智英指示,無份制定,他亦稱所謂管理層不包括作為老闆的黎,「唔係我哋呢啲高級管理嘅打工仔囉」。 相關字詞﹕張劍虹 黎智英案 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 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港區國安法 蘋果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