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庭上昨午播放黎智英被捕後錄取的錄影會面片段,警員就黎接受訪問和撰寫的文章,以至其名下公司匯款紀錄等多個範疇提問。黎智英對於文章的內容、發布目的、公司營運和決策等事宜多番表示「唔知」、「冇嘢想講」,亦稱不認識李宇軒,僅承認署名代表本人、Twitter(現稱X)帳戶屬其個人所有。 相關字詞﹕黎智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