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大約七、八年前,有物業代理攞一個筍盤給我,講到明就算我有興趣買,都不能夠出名,因為業主知道我是買家,一定會加價。所以,我要用一間新成立,完全睇唔到我名字的有限公司,在交易完畢之後再轉名給我。 相關字詞﹕財經專欄 敢說反話 湯文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