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文章】我4月出外參與國際電影節,經驗相當有趣。電影節舉行前4個星期,片單未出、講座未定。我心嘀咕:那,外地人如何訂酒店、飛機票呀?回港見到有外地人批評香港電影金像獎沒有以往星光熠熠。這是事實;惟即使如此,製作仍然認真、安排依舊精準,可見香港軟實力根底深厚,抵得住無理取鬧的心虛謾罵——那明顯不過是把自己弱點投射他者的幼稚把戲而已。但,當我道聽塗說今年第一季只有兩三部電影開工時,心情真的如無重力下墜。
原來,香港政府去年是本土電影的大老闆(註1),最為人熟悉的是「首部劇情電影計劃」。有電影製作人指,台灣就差不多每部電影皆有政府金錢支持。
問題有兩個。(1)台灣的計劃有效令電影製作蓬勃嗎?單從票房看,似乎未竟全功——台灣本土製作只佔2023年票房10%。明白,票房不是衡量電影優劣的唯一標準;但,收入就是市場經濟下量度電影工業是否發達的有效指標。(2)又有論者指韓國資助電影工業10多年,今日韓國娛樂工業傲視同儕。惟要求政府作主力投資方參與電影製作,我們應否仍堅持以往傳統的「出資方不參與製作方向」原則?
因時制宜 互信溝通
在學術論文「We no longer live in a time of separation」一文中(註2),眾作者訪問了歐洲12間傳媒機構,受訪者包括新聞專業及營銷人員。全部受訪者均指出,在當下,新聞需與商業運作融合;問題是如何建構這一新論述。他們相信此一新模式可令新聞機構在資本主義市場經濟下生存,並繼續免受政黨、國家干預。一名法國電視台的編輯直言:現時非常清晰,特別是記者,若要「生存」(survive),所製作的內容須有經濟價值。作者強調以往原則——即新聞與廣告不可並存——及由此而建的「常態」(norm),並非自有永有,而是不斷受科技、文化、經濟、法律等因素所影響。在建造新論述和新常態時,新聞專業及營銷部門的互相信任、頻密溝通,非常重要。一名德國報紙編輯說得好,所有人須有全面觀:新聞專業及營銷部門,在互不干涉及互相尊重的前提下,須了解對方的運作模式和價值取向。
當然,香港與歐洲不一樣,電影與新聞亦有差異;而且香港電影發展局由政府出資成立,也非民間企業。上述文章及視角,不可搬字過紙強加於本土電影工業上。然而,此文章提醒眾生:因時制宜及信任溝通的重要。換言之,電影工作者與政府須盡快建立雙方同意的工作模式。
先嘗試建構政府立場。它猶如一般新聞機構老闆,有其堅守的價值判斷。後者不會聘用與自己理念南轅北轍的總編;政府亦應不想支持、資助與自己推行之政策完全唱反調的電影。必須匆匆說明:我不是鼓吹政府全面審查所有本地電影。我只是指出:既要政府資助,又要政府完全放手不理,在當下並不可行、不合時宜。譬如,有網上留言指電影《虎毒不》猶如生育恐怖片,這又是否與政府鼓勵生育唱反調?是或不是,無所謂,因此片並非政府資助。
未來就是大灣區諸多寄望
與此同時,政府亦須了解電影工作者的需要、所求。政府權大、資源豐富,因此自我約束當然應更嚴謹——以韓國朴槿惠政府的錯誤為鑑,絕不能只容一味支持當權者的電影題材;反而,當以最大容忍度接受、容納不違反法律及政策的電影製作計劃資金申請。易言之,批評甚至質疑政策制訂及法律執行,只要不是無理取鬧、惡意訕笑,都不應是政府否決申請的理由。始終,沒有人永遠正確;卑微面對正面、有建設的提醒,才是大器大方高貴有美感,才可鼓勵創意創新。
再進一步而言,那些得到政府支持的電影,理應可更容易進入大灣區戲院——最大的廣州話市場。必須說明:我並不是指「合拍片」,也不是指容讓香港電影工作者更易到內地工作;而是希望政府更主動為其資助的電影打入大灣區,並以此作渠道,向內地市場推廣香港電影。又再必須說明:「打入」、「推廣」並非「可以申請上檔」的意思,而是意指幫忙拆牆鬆綁,簡化、加快內地大灣區排隊審批的程序和時間。
讓法律電影牽牽手 軟實力便甜蜜夠
以上提及的每項過程,都往往涉及法律和政策的認知。這正正是當下香港電影工業的弱點。當然,以往借用美國荷李活的合約範本,使用不適用於香港的法律等笑話,不再發生;但對法律的敏感仍然不足。劉德華就曾在一次訪問裏說過,他當年已簽約拍攝《春光乍洩》,到開鏡才知已被張國榮取代。其實,毁約亦應盡早通知另一方,但求降低雙方損失。近期又流出香港電影金像獎選票預早填好事件(註3)。如果此兩事屬實,電影工業對法律及合規(compliance)的敏感、尊重,急須加強,譬如應三思,是否應避免「自己人查自己人」,及設立機制防止以後發生類似事件等。
香港電影應該珍惜,並非純粹因為它可以賺取多少利潤或養活多少家庭,而是它就是香港軟實力的文化代表。正如早前去世的著名學者Joseph Nye所言,相對於硬實力(例如軍事、關稅),軟實力厲害之處在於不用脅迫、不用恐嚇,就可說服、吸引所有人,令世人感應香港的獨有文化(註4)。我有內地朋友,今天仍然因《古惑仔》而渴望到訪銅鑼灣、因為《破.地獄》而想多了解傳統殯儀文化、因為《香港四徑大步走》而來香港跑山。即使市儈點,單就市場經濟而言,此類軟實力連橫產生的盈利,都是幾何級爆升,數字無可估量,單頭電影票房收入根本不可比較。娛樂圈高人提醒我:「你知道王家衛的《繁花》為上海旅遊、為和平飯店創收多少嗎?『姜濤誕』為銅鑼灣商戶創收多少?」總之,不論文化角度或經濟利益,我們都不可輕易放棄香港電影工業。
(另註:關於金像獎,我須補充一點。很多網民批評各類型電影獎項都是小圈子選舉。其實,全民投票早已舉行——市場經濟下,票房就是全民公投。即使偶像粉絲包下N場「神功戲」場次,亦不會有過億元票房。已經說過千次萬次,金像獎是業內投票、是專業決定。眾生不要再沉迷「一人一票就等於公平真相」的迷思吧。)
註1:〈盤點去年港產片 電影發展基金開戲多過英皇〉,2025年4月25日「集誌社」
註2:Cornia, A., Sehl, A., & Nielsen, R. K. (2018). 'We no longer live in a time of separation': A comparative analysis of how editorial and commercial integration became a norm. Journalism, 21(2), 172-190.
註3:〈網傳選票被預先填寫 「最佳音響效果」要投《九龍城寨》〉,2025年4月28日「香港01」
註4:Joseph Nye, (2005) Soft Power. PublicAffairs Books.
作者是北京師範大學法學院嚴元浩講席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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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文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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