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卜約翰

卜約翰:從網站上「消失」的申訴署報告

【明報文章】《明報》早前報道,申訴專員公署的大量調查報告、年報、調解個案和相關新聞稿,已從其網站移除,共移除了至少230份調查報告,部分報告可追溯至2013年,而在今年4月中旬仍然可查閱。

打擊公共問責制 損害公署公信力

以2022/23年度作為保留及移除報告的分水嶺,可說是武斷且無道理。申訴署表示,從其網站移除有關報告,是「考慮到近年給予政府部門及相關公營機構的建議,一般在兩年多內已獲得落實,因此,2023年4月之前發布的調查報告已不合時宜,甚或對公眾有所誤導。故此,公署經詳細檢視後,將不再反映現况的調查報告及內容移除」,「所有相關的調查報告及檔案已長期保存,並沒有銷毀」;公眾如欲查閱相關資料,可以向公署提出申請。然而該署今次的做法,是對香港公共問責制度的重大打擊,也損害了申訴專員公署的公信力。

政府在1989年設立申訴專員公署,前稱行政事務申訴專員公署,主要負責調查公眾對公共機構(包括政府部門)的行政失當投訴。2001年,當局修例使申訴專員相對獨立於政府運作。

移除申訴署網站上的報告,影響眾多持份者。首先,這些報告協助政府提高政策執行的效率與效果。例如新上任的官員(如政務主任、行政主任),可迅速從檔案了解公眾關注且歷久不衰的議題,以及政府曾採取的管理方式。其次,這些檔案有助立法會監督政府運作。第三,記者利用申訴專員報告來調查攸關公眾利益的議題。第四,學者運用這些檔案研究公職人員與政治人物的行為,包括如何設定議程、解決公眾問題,以至迴避責任等。學者也利用這些報告編寫真實案例作為教學材料,因其內容詳盡、可靠、具相關性,且提供具體改進建議。此外,公眾期望有一個透明與負責任的政府,而這正有賴透過這些報告來了解當局如何處理投訴。

藉申訴署報告 可判斷政府改進情况

這些報告及當局的相關行動,影響政府聲譽:一方面,我們看到有官員推卸責任、鑽法律漏洞、未能妥善處理意料之外的後果,以及某些棘手問題持續存在;但另一方面,當政府接受報告提出的改進建議,我們能夠看到官員努力改善公共服務,也體現當局履行其公開透明的承諾。

公眾之前一直能夠在公署網站上搜索和閱覽相關調查報告,這有助維護公共利益。鑑於這些報告涉及眾多持份者,當局應確保所有申訴專員報告在公署網站上可以直接和方便地查閱。

我曾經利用有關檔案來撰寫公共行政的教學案例,主要探討跨部門政策協調、缺乏執法及立法漏洞等問題。所涉議題或許看似微不足道,例如在公共場所晾曬衣物、阻塞路邊垃圾桶、隨意棄置建築廢料、街市攤位管理不善,及忽視村屋的非法且潛在危險構築物。報告詳細指出各部門如何推卸責任、不願承擔義務,以及官員與市民如何利用法律漏洞。這些問題困擾居民,並導致市民之間、市民與政府部門之間的摩擦與不滿。

透過這些報告,我們可以判斷政府部門的學習與改進情况,及其對過去所忽視的問題有否更為敏感。若政府確實有改進,這些報告也能夠成為講述香港良好治理故事的基礎。

了解當前施政問題 歷史背景至關重要

如果當局只提供2022/23年度之後的報告,公眾與立法會可能無法得知,某些近期的問題實則由來已久。例如香港的樹木管理問題——在一份仍可查閱的報告中(註),申訴專員指出於2018至2022年間,政府每年平均收到2.4萬宗有關樹木的投訴。這是一個驚人數字。其中,每年有3.3%至5.9%投訴涉及政府部門之間權責的爭議。然而,2016及2019年的兩份相關申訴署報告,已無法在公署網頁查閱。

這些報告顯示樹木管理不善長期困擾公眾。請記住:香港曾經發生行人被倒塌樹木擊斃的事件。要了解當前情况,這些歷史背景至關重要。因此,立法會議員、記者和公眾應該能夠容易且直接地取得這些較早期的報告。

眾所皆知,香港官員建立及維護政府檔案的責任,目前未受明確清晰的法律所約束。因此,是否維護檔案,完全由政府自行決定。全球其他地方皆不會如此運作。公眾問責制及高效行政,需依賴由法律管理的檔案體系,以確保資料清晰、確定、連續及穩定。

政府於2018年一份文件仍宣稱會「盡可能」地尋求對公眾負責、維持公開與透明。因此,這裏有一個可以讓政府輕鬆取得公眾支持的方法——在網站上完整恢復申訴專員報告的檔案,使公眾可以方便地查閱,由此可以消除公眾的不滿(dissatisfaction)。然後,制定並落實《檔案法》,以確保香港的公共治理邁向21世紀現代化。

註:申訴署主動調查報告《有關政府土地上樹木投訴的處理》,2023年7月13日

作者卜約翰(John P. Burns)是港大榮休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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