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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緻茵

林緻茵:的士車隊試行失利啟示:政策應順應民情 而非強扭習慣

【明報文章】網約車在港合法化問題已曠日持久,近日的士業界亦持續表達不滿。面對網約車需求與日俱增,政府已承諾今年內就立法規管網約車平台訂立框架,表明網約車與的士並非「有你無我」。當局除了會就網約車平台訂立框架,還在去年7月批出5個的士車隊牌照,準備透過的士車隊制度助業界升級轉型。

以車隊改善的士服務,是否一個有效方法?距離的士車隊全面投入服務的死線,尚餘兩個月,但到目前為止,車隊試行的結果仍未如理想,目前只有兩支的士車隊「試運」,仍未獲正式牌照。

的士車隊面對之困難,源自「供需」兩面:一方面,營運者未能夠吸引足夠司機加入車隊,未必能如期運作;另一方面是乘客使用習慣,由於網約平台已運作多年,很多人已習慣用現有網約平台叫車,筆者身邊有不少朋友就連叫的士都會用網約平台。即使5支的士車隊能夠如期組成,乘客使用習慣又會否因車隊的出現而改變?的士車隊試行失利,背後帶出了怎樣的啟示與市場信息?

的士與網約車 如何「共存」

要分析的士與網約車如何「共存」,就先要回歸最根本的問題——它們是否兩種不同性質的服務?網約車被稱為「共享經濟」(sharing economy),是因為它利用了處於閒置或低度利用狀態的資產,以實現服務的短期使用或交換。這經濟模式在科技輔助下,變得更加方便和有效,能夠做到供需之間的即時配對。不過,當「共享經濟」的市場愈來愈大,它必會對傳統行業產生一定程度的衝擊。而這種經濟模式所衍生的利益矛盾,並非香港所獨有。

以新加坡為例,當地是如何把的士與網約車分拆為兩個市場?第一是服務範圍:新加坡規定網約車不得在道路、停車場或的士站拉客,讓的士與網約車市場有明顯區分。

第二是價格機制:的士作為一種公共服務,其價格是由新加坡陸路交通管理局監管。至於網約車,價格則是由供需和地區差異等因素釐定:在高需求時(例如繁忙時間),部分網約平台會啟用動態定價,以鼓勵更多司機上線接單。

第三是規管方法:為確保的士與網約車有公平營運環境,同時保障乘客和路面安全,新加坡網約車司機須有一年以上駕駛經驗,並取得有特定年期的資格證書;證書附帶健康和背景檢查、培訓等要求。至於網約車司機年齡,需至少30歲,另要求50歲或以上司機定期體檢,以對應共享經濟社群的特點。

「包薪制」吸引力不大

把兩個市場清晰區分,讓消費者按需要選擇,是讓的士與網約車共存並發揮最佳效能的基本條件。那麼,在傳統的士和網約車之外再加入的士車隊,又會對市場構成怎樣的影響?

從營運角度而言,據悉本港的士車隊是以「包薪制」或「租車制」方法運作。目前只有兩支車隊以「試運」形式運作,亦有不少報道指習慣自由工作之的士司機,對「包薪制」沒太大興趣,對要改變工作模式也有保留。此外,的士司機在稅務上有較大操作空間,「包薪制」卻會令他們變成僱員,失去以往的靈活性。

理論上,的士車隊「包薪制」較易吸引的對象,應是本身已習慣包薪制的司機,例如巴士或專營小巴司機。惟這兩個行業本已缺人,除非的士車隊能夠給予更優厚條件。至於「租車制」,除非車隊能夠提供龐大誘因,否則對於習慣自由之的士司機而言,未必有誘因加入車隊。

的士車隊之本意,是讓行業變革,吸引更多年輕人入行,解決行業老化及人手不足問題。車隊稱會優先聘請年輕司機,但目前招聘狀况不樂觀;習慣自訂工時的網約車司機,對於轉行加入的士車隊,也不會有太大興趣。如果車隊只能夠吸引現有的士司機參與,那就不能達到令行業年輕化的政策目標;提供隨街載客服務之的士,亦會愈來愈少。

乘客習慣 不易改變

從乘客角度而言,傳統的士服務有其存在價值,是因為不少市民都習慣「邊行邊揚手」即時叫車。至於有叫車需要的市民,早已習慣用現有網約平台叫車,包括叫的士。反觀兩支正在試行的車隊,其規模與目標人數仍有距離。車隊司機不足,將影響用戶體驗,形成惡性循環——愈少司機加入某平台,就愈少乘客願意使用;愈少乘客願意使用,就愈難吸引新血,令車隊營運難上加難。

由於車隊服務是由5支車隊提供,市民更需先下載其專屬的網約平台來預約車輛。換言之,市民要下載5個手機應用程式,才能夠預約不同車隊之的士。這對乘客而言極為不便,他們更沒誘因改變已有的「揚手叫的士」或「預約網約車」習慣,轉為使用的士車隊服務。

從以上可見,的士車隊有網約車的某些特性,但司機在工時上卻沒有靈活彈性的優勢,市民亦未習慣使用。故無論是從「供」還是「需」的角度看,都無法構成或開拓的士與網約車以外的「第三個市場」。的士車隊之構思,看似是以政策協助的士業界轉型,惟實際上未有因此帶動市場創新,更遑論以此取代網約車。

適度規管網約車 才是實際解決方法

無疑,的士與網約車滿足了不同市民的交通需要。相比之下,的士車隊定位較含糊,未必能夠做到與網約車相同效果。較務實的做法是,盡快並有效規管網約車,以回應市民出行習慣。當中,保障網約車司機的基本質素與職業能力,至關重要。網約車司機並不需要接「街客」,全程網上接單,主要依賴衛星定位來駕駛,並不需像的士司機那樣通過路面知識測試。單靠乘客評分,有可能無法確保司機的駕駛質素和乘客安全,故這點應該成為規管框架的核心考量。

然而,設立過於繁複的發牌制度,將會大大限制共享經濟效率。網約車的本質,在於利用閒置資源,通過科技實現即時配對。如果框架過於死板,導致司機無法靈活選擇工時和方式,網約車司機數目將大幅減少,進而影響共享經濟運作。

此外,當局必須明白,市民的消費習慣是一種市場行為,不會因為政府推出新政策就自動配合。多年來,市民已經形成使用網約車的習慣;即使引入的士車隊,也難以完全取代網約車服務。如果過度規管導致網約車供應不足,將減少市民的出行選擇;而選擇正是市民所需要的。因此,當局在制訂框架時,應以保障乘客安全、維持服務效率和尊重市民習慣為主要考量,促進的士與網約車良性共存。

作者是公共政策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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