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丘燿誠

丘燿誠:外送平台工 亟需保障

【明報文章】早前政府公布數碼平台工作者統計數字,約有1.3萬人從事平台外送工作,包括食物和貨物送遞。這數字與2023年立法會秘書處資料研究組所提數字相差甚遠,故此筆者對統計數字有保留。

現時香港仍未有相關法例保障平台外送員的勞工權益;如不幸遇上意外,只有平台公司提供小量保險賠償金額,而且申請手續繁複,很多人都因而放棄。無醫療費、無補償、無收入,手停口停,原因在他們的身分並非僱員,無法享受最低工資,以至一般僱員勞工保障。更甚的是行內黑工橫行,生計受損時就像在傷口上灑鹽,個人生活都成問題,更遑論養妻活兒。早有「Zeek斑馬到家」公司倒閉,外送員透過冗長法律程序確立僱員身分,才能夠透過破產欠薪保障基金取回自身血汗錢。近期有外送平台宣布撤離香港業務,平台外送員的價值瞬間歸零。

前車可鑑,如今新就業形態變化迅速,特區政府應盡快為平台外送員制定法例,保障其勞動權益,方可治標。內地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多達8400萬人,單是外賣騎手便有逾1000萬。過去5年,全國法院受理相關民事糾紛共42萬宗,全球沒有任何一個地方比內地更富經驗。去年底最高人民法院發布案例時指出,判斷企業與勞動者是否存在勞動關係,必須抓住勞動關係本質,是否存在「支配性勞動管理」,包括勞動者須遵守工作規則、演算法規則、勞動紀律、獎懲辦法等,這都反映企業存在「用工事實」。此值得特區政府正視及深思。

就立法規管的6點建議

在香港,雖然平台外送員被迫與平台公司簽訂獨立「承包商」合同,但受制於演算法,上線被安排工作、接單、踢單、送單時限和懲罰機制等,足以證明企業的「用工事實」,這也足以證明平台公司與平台外送員有確實的勞動關係。故此,特區政府應盡快制定法例保障平台外送員勞動權益。

筆者提出立法規管保障平台外送員的建議包括:(1)明確平台外送員身分;(2)借鑑內地司法經驗,制定與《僱傭條例》相若的僱員保障水平;(3)為外送員制定標準合約,透過合約制約平台公司;(4)要求平台公司提供與「勞保」相同的保險保障;(5)破欠基金保障應涵蓋平台外送員,若平台公司無力支付薪酬,破欠基金可發揮補底作用;(6)建立勞資官三方協商平台,加強協作與溝通,適時改善工作條件及優化行業標準。

作者是工聯會副理事長、權益委員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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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丘燿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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