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文章】政府早前提出就違例泊車、超速駕駛等19項交通違例輕微事項,大幅增加罰款;同時,包括增加咪表收費、改革電動私家車牌照費架構。這些措施固然令職業司機大感不滿,在經濟狀况難言旺盛之時,對他們必定雪上加霜。但若綜觀全局,此等罰款或收費已停滯多年。倘暫且不論對職業司機的影響,或現今政府財赤衍生的財政問題,筆者希望透過本文看看香港道路交通的怪現象。
物價變遷 「牛肉乾」罰款早已微不足道
「牛肉乾一張320蚊」,這個違泊罰款是1994年英殖時期所定。香港已回歸祖國近28年,行政長官也已經歷了5任。常言道香港物價變得快,唯獨此處不變更。香港通脹與物價,無論是碟頭飯、巴士港鐵車資,更不必講樓價屋租,早已換了人間。
從公共行政和管治角度看,如交通違例定額罰款是為了執法簡易,同時可避免多餘行政流程和開支;同時,對於輕微且沒有導致他人傷亡或財物損失、不涉及刑事責任的交通違規事故,作象徵式小懲大戒。不過早在10多年前,這些罰款已如同「交車租」,甚至跟油錢相比,罰款金額早已隨時代洪流而變得微不足道。
若筆者提出,對這是「微犯罪行為」也可能需施以一定阻嚇性的刑罰(金額),有人或會認為是小題大做。但如果正向思考,微不足道的罰款又會不會是徒具形式?倘把現時超速駕駛等19項定額罰款攤開一看,不少其實與行人安全和集體運輸可靠度相關。如果這些罰款不足以令駕駛者警惕在斑馬線不可橫衝直撞、巴士站不能當停車場等,那麼構成的或會是交通亂象。
當然,筆者認為香港絕大部分駕駛者,包括職業司機及所有自駕者,都是有水準的;同時,對比鄰近地區,本港駕駛執照考試嚴格是不爭事實。除了罰,現在行之有年的扣分制和駕駛改進課程,因為被不少人認為無聊且費時,遠比罰錢更被人視為畏途。筆者的駕照是留學時在外考取,回港後因不適應駕駛方向,最終也要學習改進駕駛。要令交通安全名實俱副而且到位,罰款和教育絕對要與時並進。
當局須提出更全方位政策
相對而言,違泊和咪表加價,或許會是政府在財赤下的開源必要之舉。惟本港泊車難、車位少,乃人所共知的難題。香港私人泊車位跟商品化的房屋一樣,成為貴重資產。若一個城市沒有刻意控制低乘載量的私家車數目,車位供應和汽車發牌數目就應相輔相成。但香港的情况是如此嗎?市民大眾也許心裏有數。
事實上,違泊所衍生的問題,是每個曾在地區耕耘的社區工作者都難以拆解的錐心之痛。筆者於區議員任內曾經遇到,當時鄰近葵青9號貨櫃碼頭、本來權充貨櫃車臨時泊位的「倔頭路」因為建屋而被封閉,使貨櫃車司機在午膳或休息時,將車輛泊在區內主幹道,而造成巴士、小巴埋站困難。筆者雖曾以橫額和「社區特訊」方式,希望讓居民得悉情况,也曾於區議會動議在區內閒置土地闢建臨時貨櫃車泊位,但仍然常常被上落巴士、小巴時受阻的街坊痛斥無能。可見問題難解的程度,甚至直到今天也毫無寸進,令人唏噓。
無論是交通違例定額罰款抑或咪表收費等,追源溯始,這些政策工具的本意,是以改善交通為出發點。如果只為令現在告急的政府庫房添點財源而加價,但沒有對相關交通問題提出處理良方,恐怕其所引起的反效果,將令運輸部門的主事者意想不到。有識之士或當局必須加強思考,提出更全方位的政策,完善本港交通體系。
作者是民主黨交通政策發言人
(本網發表的時事文章若提出批評,旨在指出相關制度、政策或措施存在錯誤或缺點,目的是促使矯正或消除這些錯誤或缺點,循合法途徑予以改善,絕無意圖煽動他人對政府或其他社群產生憎恨、不滿或敵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