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

李立峯

李立峯:事實查核 如何影響媒體受眾的認知

【明報文章】筆者之前在此寫過事實查核工作的發展,及香港市民如何看待不同類型資訊的查核價值,指出事實查核工作經歷了一定程度的專業化,市民普遍認為在社交媒體廣泛流傳及對社會可能產生負面影響的可疑資訊,有被查核的需要;同時亦認為事實查核工作可以承擔監察政治人物言論的功能。但進一步而言,事實查核工作是否真的能夠影響人們對資訊準確性的認知,以及人們對於跟資訊相關的議題的判斷?

外國傳播學界對這問題有不少實證研究,香港於這方面的研究較少。一個已發表的研究,由之前在城市大學任教的傳播學者假芝雲主理。她和合作者以2019年社會運動為背景,以調查實驗的方法,探討人們在接觸到對示威者不利的虛假資訊,以及對警察不利的虛假資訊時,若同時看到事實查核的結果,會否影響到人們是否相信虛假資訊所指向的事情。

結果顯示,面對一項對社會運動不利的虛假資訊,支持及反對社會運動的市民在看過事實查核報告之後,均會較不認為虛假資訊所指向的事情有發生過。而面對3項對警察不利的虛假資訊,事實查核的效果則較弱,只有支持運動的市民較不認為其中一項虛假資訊所指向的事情有發生過。

是否相信某資訊 受個人態度左右

幾名學者的結論是,雖然事實查核報告可以改變人們對個別資訊的認知,惟人們是否相信某項資訊,一定程度上由原本的個人態度主宰——本身因立場問題而不相信某項資訊的人,不用事實查核,都不會相信該項資訊;本身因立場而相信某項資訊的人,就算有事實查核,仍可能認為資訊指向的事情真實存在。

值得指出的是,當事實查核指出資訊的錯誤,而人們仍然相信資訊所指向的事情,其實不一定在任何情况下都是不理性的。一項資訊往往被視為某個事情發生了的證據;事實查核做的,是指那項證據不成立。但一項證據不成立,的確不等同那事情就一定不存在。例如2019年社運期間,網絡流傳一些照片,指「有女示威者免費為男示威者提供性服務」;經事實查核組織檢驗之後,那些照片是從不相關的網站挪用。但強烈反對社會運動的市民可以說,就算照片是假的,它指向的事情仍有可能發生過。

同樣,過去幾年,網絡上流傳過一些照片,顯示一些從樣貌判斷顯現是男性的中國「女性運動員」,那些照片也被事實查核組織指出是經過修圖或移花接木的;但很不信任中國大陸體制的市民也可以說,就算照片是假的,它指向的情况仍然可能存在。

判斷事情的3個層次

這裏帶出的問題是:人們對很多事情的判斷,是有不同層次;對個別資訊的認知、對資訊所帶出的主張的認知,以及對背景狀况的認知,是可以分開處理的3件事。繼續用中國運動員有沒有「性別造假」為例,一張照片的真偽,是對個別資訊的判斷;「中國大陸有沒有運動員性別造假」,是對資訊所帶出的主張的判斷;「造假在中國大陸不同領域中是否很普遍」,是對背景狀况的判斷。事實查核工作,主要幫助我們判斷個別資訊的真偽,惟它不一定能夠直接處理另外兩個層次的問題。

筆者根據這個想法,在2月就做了一個調查實驗,實驗以關於中國運動員「性別造假」的虛假資訊作為案例。在調查中,我們先問參與者一些基本問題,包括他們是否認為造假在中國社會很普遍;然後,參與者會看到3則關於中國運動員「性別造假」的虛假資訊。之後,參與者被隨機分配到不同情境,有些不會看到事實查核結果,另一些則看到由個別媒體或事實查核組織發表的事實查核結果。看完材料之後,參與者需回答幾個問題,包括他們認為之前看到的照片是真還是假,亦包括他們認為中國大陸有沒有運動員「性別造假」情况。最後,他們重新再回答一次之前問過的、關於造假在中國大陸不同領域是否很普遍的問題。

值得一提的是,3則虛假資訊都是曾經在社交媒體流傳過,而且3則資訊都被事實查核組織處理過;實驗中使用的事實查核報告,也是根據香港浸會大學事實查核中心的報告來整理。簡單來說,實驗結果是:有看到事實查核結果的參與者,比沒有看到事實查核結果的參與者,更能夠指出那些虛假資訊是錯誤的。亦即是說,事實查核可以修正人們對個別資訊的認知。

同時,有看到事實查核結果的參與者,比沒有看到的,更傾向認為中國大陸在整體上沒有運動員「性別造假」情况。亦即是說,事實查核也能夠影響人們對資訊帶出來的主張的認知,但影響幅度是較弱。例如在沒有看到任何事實查核報告的參與者中,66%人認為中國大陸很可能甚至一定有運動員「性別造假」;而在看了3則查核報告的參與者中,仍然有50.6%認為中國大陸很可能甚至一定有運動員「性別造假」。

最後,到了背景狀况的認知,事實查核報告就沒什麼影響了。有沒有看到事實查核報告,跟背景認知的轉變,是沒有顯著相關的。

事實查核的意義

誠然,像文章之前所說,看過事實查核報告後,仍然不改變對主張甚至對背景的認知是否合理,要視乎個別案例。研究只是以關於大陸體育界的網絡虛假資訊作為例子。研究指出的是,很多時候,人們是否相信一件事情,是根據很多資訊、背景認知及「常識」來作出的一個複雜判斷,這判斷難免受個人意見和立場所影響。關於個別資訊真假的認知轉變了,不等於整體判斷就會轉變。

一方面,這可以算是事實查核之影響力的局限;但另一方面,這不代表事實查核就沒有意義。對個別資訊做查證,至少盡量確保市面流通的資訊準確,仍有其重要性。而如果社會上長期有組織從事事實查核工作,對大家如何判斷一些事情,仍然可以有正面影響。在多元社會中,人們對事情之判斷和態度不會統一的;惟事實查核可以做到的是,令不同判斷盡量建基於相同的事實基礎之上。

作者是香港中文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教授

(本網發表的時事文章若提出批評,旨在指出相關制度、政策或措施存在錯誤或缺點,目的是促使矯正或消除這些錯誤或缺點,循合法途徑予以改善,絕無意圖煽動他人對政府或其他社群產生憎恨、不滿或敵意)

[李立峯]

上 / 下一篇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