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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卓祺

王卓祺:社工陳虹秀案——法庭以外的政治評估

【明報文章】前言

區域法院於3月11日重審裁決2019年8月底灣仔暴動案,涉及社工陳虹秀在案中扮演的角色。主審法官認為被告當日身穿黑衣、攜帶「豬嘴」(防毒面具),預料現場會變成非法集會或暴動,認為被告是有備而來。法官亦指出,案發期間被告用擴音器對警方作失實指控的叫喊。因此,法官認為被告是以社工身分為示威者撐腰。4月9日法庭宣判,陳因多年任社工、義工有貢獻,將來或遭撤銷社工資格等因素扣減其刑期,最終判監3年9個月。

在此案之前,已有幾宗涉及以社工身分參與暴動而被定罪的案件。相信不少社會人士以為香港社工在政治立場上偏向「黃營」(指親泛民主派及支持黑暴),這或許是事實;但理論上社工專業本身不應有政治立場,即社工在履行其職務時,不應有任何政治傾向。但作為社會一分子,社工與其他專業人士如醫生、教師等,都不免有自己政治立場,甚至參與政治組織。現代社會分工精細,個體同時擁有不同身分是正常不過。本文指出陳虹秀涉暴動案,除了依法裁判外,更應考量此等案件的政治屬性。因為此等案件並非一般政治立場問題,亦不可能只是社工專業範圍的事。

陳虹秀推動政權更替的革命活動

若對什麼是政治的內核元素也不搞清楚,便會如陳虹秀般,枉有專業知識,但不知道哪些是絕不可以參加的政治活動。在這問題上犯錯,結果是被歷史大潮淹沒。以筆者理解,陳虹秀在事發當日的所作所為,實屬顛覆及推翻政權的革命活動。2019年暴動期間,對於無日無之的街頭暴動,說得最白的是泛民學者戴耀廷,發表在《蘋果日報》的〈真攬炒十步〉一文,其要旨就是以街頭暴動迫使中央出手鎮壓,導致西方世界對中國制裁,藉此希望顛覆,不單止是特區政權,甚至是中央的共產政權。7.21中聯辦門外的示威及「支那」標語,均指向一個方向——反共反華。這些十分露骨的政治表態及反政權目的,社工陳虹秀不可能不知;如果說不知,是裝作無知而已!

政治者,最關鍵就是統治一個政治實體的人與事的問題;它涉及社會資源、權力及地位的分配,而其內核是政治權力的更替。政權更替,概括來說,有兩個方法。一是定期選舉,如美國民主黨拜登換上共和黨特朗普的政黨輪替;中國共產黨則是一個班子換上另一個班子,如2012年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選舉習近平接替胡錦濤。這兩者都是和平有序的接班換屆。

但不少發展中國家的政權輪替是通過暴力革命,現屆統治者被暴力趕下台。這是第二種政權更替方式。美國作為背後推手的東歐顏色革命是後者,香港2019年反中動亂也屬後者。屬於這種政權更替的2019年動亂沒有「人頭落地」,實屬罕見;這也是拜中央嚴格遵循「一國兩制,港人治港」之賜。想像一下,若中央宣布戒嚴,並出動解放軍鎮壓,那些黑暴分子的下場會是另一回事!

學院訓練社會工作者,正如其他專業一樣,並不會教授他們如何組織政黨輪替或政權更替。學院訓練社工政治中立,這是專業訓練的倫理前提,即強調不因宗教、思想、種族、性別、殘疾而歧視某些社群。社工政治中立亦有實際需要,即不會因為政黨輪替而「站錯隊」,得罪新一屆政府。筆者從未聽聞有社工老師教導學生搞街頭暴動!

明乎此,社工陳虹秀積極參與街頭暴動或「抗爭」,是其「過分熱心」之故——她是一個名為「陣地社工」激進組織的成員。香港社會一直對社工心存好感,可能是上世紀七八十年代時社工為低下階層爭取權益而贏得「北斗星」美譽的行業遺產。但不止社工,泛民主派及其他「黃營」人士亦對2019年發生的事,沒認識其顛覆國家政權的性質,現在只是坐坐牢,已屬萬幸。

過來人經驗分享:

1980年代社工參與政治戰戰兢兢

筆者在大學執教鞭前的上世紀80年代,在屯門仁愛堂工作歷7年之久。當年,工作之餘,筆者有不少晚上及假日花在一個新成立的民主派政治組織的工作上。回想當年,像筆者這樣參與政治的社工實屬少見。筆者當年的立場十分鮮明,尤其是身為政治組織的核心成員,亦間中出現在媒體報道上。問題來了——在港英政府開放區議會選舉之初的1980年代,筆者負責地區支部工作,包括區議會及區域市政局的選舉;這便與當地鄉紳勢力有所競爭。遺憾的是,筆者任職的社福機構當年卻有着濃厚的鄉事背景。

問題來了——在競爭過程之中,人家便以為我利用職權,方便自己組織的議員。有一次,選舉完後,一些地區鄉事人士糾眾到筆者的機構請願,抗議筆者「濫用職權」。幸而當年機構主管是位退休高級公務員,知道筆者公私分明。坦白講,當時機構辭退一個部門主管亦不是什麼難事。

這一件筆者的陳年舊事,只是說明政治者,涉及資源、權力及地位分配,這是政體治理的核心要素;就算區議會只是諮詢機構,一樣不可掉以輕心。經上述一事,筆者只得籌謀他職。

整個1980年代,甚至1997年之前,香港整體而言是一個政治冷感的城市。像筆者這樣在1980年代如此參與政治,實屬極少數。

九七後香港社會變政治城市 陳虹秀非孤例

九七後,香港特區的政治參與在兩個重大變動下熾熱起來。其一是特區政府並沒有重設港英1995年廢除、用於監控反政府活動的政治部。同時,特區政府亦一直未能為維護國家安全的《基本法》第23條立法。反政府活動變成「無王管」,至2019年黑暴時期為高潮。其二是基本法「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所承諾的普選,激發港人的參政熱情。若加上1991年通過的《香港人權法案條例》,三大因素疊加起來,政治活動即使是反政府,甚至反共反中,亦不會受到任何實質的打擊報復。激進政治因而變成常態,香港特區亦變成一個政治城市!在這背景下,我們才能理解社工陳虹秀等參與政治的狂熱因由。

陳如何狂熱呢?較早前RFA(自由亞洲電台)報道,控方根據現場片段指當晚陳虹秀身處灣仔暴動現場人群之中,身穿印有「我哋係社工 守護公義」的黑色上衣。控方指,陳並非在暴動範圍內、鄰近居住或工作,這說明暴動期間陳並非在該處履行社工職責,只是以個人身分參與當時的非法集結。再看看陳在重審裁決當日的表現——她在庭外表示:「無論結果係點都好,我都無悔。」

陳虹秀這些言行說明,她根本對香港2019年的街頭暴動缺乏足夠認知。她真的天真可愛,但也是政治無知!大家都知社工陳虹秀的言行並非孤例。重審裁決當日,有記者訪問社會工作者總工會會長,他稱「對裁決感失望,相信陳當日在場所做屬社會工作」。這樣有分量的社工卻大白天說夢話!

作為社工界的老兵,筆者對2019年的政治評估,屬於少數。但比筆者精明得多的政府相關部門,早已覺察到社工的政治取向,致有後來改組社工註冊局及收緊《社工註冊條例》的相應措施。顯然,這些措施只是將不正常回歸正常而已。

總結:近代史暴動作參照

社工陳虹秀案已經有判刑結果,法庭只按法律裁決,不會如筆者般從政治角度考慮問題。今天,不少社工還活在自己的「理想國」,不願相信黑暴事件實屬顛覆國家政權的屬性。當然,社工陳虹秀的犯事,與社工專業及培訓完全無關。基於黑暴事件的反政權性質,中央政府事後針對上文提及九七後的其中兩項重大因素——《港區國安法》及選舉條例——作出修正,因而根本改變香港引發政治狂熱的制度及組織性因素,香港又回復為一個正常社會的狀態。然而人心還未變,故作此文一記。

還有一記之處。筆者深感「黃營」人士對中國近代史認識貧乏,這是彼等的「致命」病根。這裏以中國近代史最著名的暴動作例子。1927年由周恩來、朱德、賀龍、劉伯承等中共領袖領導的南昌暴動最為知名。它又稱南昌起義,起義者,推翻政權之事。毛澤東領導的秋收暴動、鄧小平領導的百色暴動,亦都稱為起義。暴動或起義,都是人頭落地之事,不會如社工陳虹秀般在暴動現場「守護公義」,故作天真!現今只是折磨幾年,相對於中國近代史暴動或起義的後果,實屬萬幸。大家應引以為戒,要嚴肅認識政治問題的性質。

作者是香港中文大學社工系前教授、新範式基金會資深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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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卓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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