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文章】這篇文章的背景,來自筆者兩人某次討論共同進行關於本港流行文化的研究時,發現不少粉絲都會說,喜歡自己熱愛的偶像為人「好真」。
當然,他們也會喜歡偶像的各種才藝,但「好真」這個讚譽,似乎是不分年紀,無論是哪個偶像的粉絲都會說:「我覺得佢好real。」
「真實性」非一成不變
由此出發,引起了我們討論關於音樂人或偶像的「真實性」(authenticity,或「本真性」)的問題。似乎不論任何年代,「真實性」都是構成粉絲熱愛偶像的重要元素。
惟同時我們又不難理解,不同年代的偶像文化,因應科技、音樂生產方式、大眾傳播技術變化,人們對「真實性」的理解並非一成不變。
例如在幾十年前大眾傳播的年代,受眾跟偶像的距離較遠,他們或者會用自己方式想像或判斷,偶像的公眾面孔(或「人設」)跟他們的真實性格是否一致。一些「人設」是清純路線的偶像,如果被發現私生活混亂,可能會被視為在公眾面前「好假」、「扮晒嘢」。
後來,隨着受眾厭倦了罐頭式生產的偶像「人設」,加上分眾趨勢初現,人們開始更重視偶像的原創性。「唱作人」令人感覺比純粹的表演者更多了一份真誠,畢竟他們可以講自己創作背後的故事。
十幾年來,隨着社交媒介滲透,加上Instagram(Ig) story、網上直播等技術配合,傳統意義下的「前台」(即公眾面前的形象)、「後台」(即在私人空間表現的自己)分野變得模糊。例如有偶像會直播自己的化妝過程,不是以一般理解「最完美」的狀態出現;也有偶像會「收工後」在家以普通打扮直播分享一天工作;又或者開Ig story展示各種後台工作環境。
當然我們可以說,這種「後台」展示也有可能是經過計算才讓人看見的「真實感」。但重點是,隨着社會文化和技術發展,粉絲喜歡偶像關於「真實性」的維度,也不斷擴展。
4種「真實性」
因應上述所講,「真實性」涉及不同維度。我們嘗試以「親密度」和「創作度」兩方面的「真實性」,區分4種偶像形態。「親密度」即偶像有多經常在社交媒介或其他方式,分享自己的私人生活狀况;「創作度」則在於偶像傾向是純表演者,還是「唱作人」。
(1)傳統偶像型(低創作、低親密):過去大眾傳播時代的偶像都傾向是這一種,例如「四大天王」。他們傾向是純表演者,也甚少公開私人生活,跟粉絲距離較遠。
(2)親密偶像型(低創作、高親密):這類型偶像也傾向是表演者,惟某程度上由於社交媒介成為了與受眾維繫關係的重要工具,他們很樂意於社交媒體分享日常生活,拉近與粉絲距離,建立「真實性」。例如呂爵安(Edan)不算是「唱作型」藝人,但他很擅用社交媒介展示日常生活及與粉絲互動。
(3)獨立創作型(高創作、低親密):如方大同及部分獨立音樂人,專注音樂創作,或甚少與大眾互動,惟其作品本身承載強烈的個人風格與世界觀。
(4)親密創作型(高創作、高親密):例如Serrini、張敬軒,除了創作音樂,也積極經營社交媒體形象,與粉絲建立情感連結。
當然,上述劃分的類型並非絕對;在現實世界涉及的「真實性」維度,也不止兩個。不過正如剛才所說,「真實性」的涵意正在不斷擴充,惟同時「好真」、「好real」、「好真誠」是很抽象的論述。而這4個類型旨在提出分析框架,梳理偶像與粉絲關係的不同形態。
更重要的是,這個分析框架有助我們就偶像與粉絲關係,提出跟進研究的提問和方向。例如上述4種類型偶像,各自的粉絲分別有什麼特質?他們理解的「真實性」有什麼分別?
於不同事業階段 偶像或會轉型
第二,偶像類型不是固定不變。個別偶像可以因應自己的事業階段,由傾向某個類型轉向另一個類型,例如由「傳統偶像型」轉變為「親密偶像型」。
另一方面,我們也不能忽略,偶像本身也是社會裏的一部分,在某種氣氛下,他們會特別因應社會環境,創作出特別令人有共鳴的作品。例如Dear Jane的《銀河修理員》、C AllStar的《集合吧!地球保衛隊》、Serrini以自身情緒及經歷寫成《樹木真美》,均令聽眾產生「我們一同經歷過」的共鳴。這方面的「真實性」,因應時空氣氛而來,又或者會超越偶像本身的定位。
作者藍筠雅是香港大學持續進修學院兼任講師,鄧鍵一是香港恒生大學公共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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