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文章】在上篇(刊2025年2月20日《明報》),筆者論證香港近年破歷史紀錄的漫長經濟不景氣,跟房屋政策的缺陷息息相關。香港房屋嚴重短缺遺禍無窮:高樓價使年輕人上流無望、難以結婚及生育,生育率下降及人口老化趨勢從而惡化;高樓價妨礙香港吸引外來人才,加劇本港人才荒;亦促使市民對政府房屋津貼的依賴度大增,甚至為符合申請公屋入息標準而減少工作,香港勞動力因此更形短缺。總括而言,房屋長期「供不應求」妨礙經濟增長,更損害經濟競爭力及社會穩定。
香港房屋政策 需「破局性」改革
政府銳意解決房屋問題,在何永賢女士領導下,政府正推行一系列新政策,以應對當前房屋問題,例如將公屋居屋比例由7:3調整至6:4,並增加資助房屋供應及提高年輕人購買「白居二」居屋的機會。而未來5年,房委會與房協將合共提供逾5萬個資助出售房屋,調整的方向十分正確。
但現時年輕人依然普遍對樓價高企感到絕望,私樓租金不跌反升,甚至已貼近2019年高位。要根本逆轉日積月累的房屋問題,香港需更大膽、更系統性的改革。正如夏寶龍主任早前南下調研,強調香港的改革需「破局」,房策改革不能再停留於單一措施或短期調整。香港應當規劃一個全面且具戰略性、系統性的未來10年房屋發展藍圖,確保房屋供應與勞動力政策緊密配合,建立可持續的經濟增長基礎。
增出售資助房屋供應和改善流通
(1)訂立以「全民置業」為中心的長遠房策。二戰後,上百萬人從內地進入香港,在山邊搭建寮屋,形成公共安全隱患,發生多次悲劇。政府因此推出大規模公屋建設,為寮屋居民提供一個最基本的居住保障。但時至今天,因置業階梯斷裂,公屋已成為很多市民一生的終點,以致公屋居民安於現况,甚至把公屋一代傳一代,造成愈來愈沉重的公共資源負擔,更損害經濟競爭力及社會穩定。
本港房策需重新定位,政府應跟隨新加坡以全民置業為中心的目標,集中資源並針對地幫助年輕人和其他有能力的公屋租戶置業。這樣的政策才對長遠經濟發展有利,並確保公平且有效使用社會公共資源。
(2)推行「租置2.0」,釋放公屋租戶置業潛力。為達到「全民置業」目標,政府應首先推出「租者置其屋2.0」計劃重建公屋租戶置業階梯。現時約三成市民是公屋租戶,比例冠絕全球,因此重建置業階梯也必須考慮這三成市民,以達「全民置業」理想。
回歸後的租置計劃於1997年首次推出,讓公屋租戶能夠以「零首期」購入居住中的公屋單位。「有恒產者有恒心」,租戶晉升業主,能鼓勵他們發憤力爭上游,毋須為了避免成為「公屋富戶」而減少工作。實證研究證明,租置計劃能鼓勵市民就業及促進向上流動。在開展計劃的15年後,租置單位住戶平均收入比公屋租戶高出23%。此外,租置單位住戶的年輕人平均受教育年期上升1年,顯示該計劃不僅能促使部分居民進入勞動市場,亦為下一代提供再上流的基礎。
「租置2.0」也能夠改善房屋流通。戶主若要轉地區工作或生活,可搬到新地區,把原來單位出租或出售,以免長途跋涉;戶主亦毋須害怕因失去其單位而放棄離港工作,或放棄到內地退休。改善房屋流通能夠提升房屋使用效率,對充分利用短缺的房屋資源十分重要。
此外,近年政府財政狀况急劇惡化,重推租置計劃能讓當局把封鎖在公屋的土地價值貨幣化,為政府提供新的收入來源。
(3)放寬出售資助房屋的租賃及轉讓限制,釋放經濟潛力。推行「租置2.0」的同時,當局應當放寬出售資助房屋的租賃及轉讓限制,釋放其經濟潛力。現時由於房價太高,逾90%資助房屋單位尚未補地價,因而受到租賃、轉讓及抵押的嚴格限制,妨礙這些單位在自由市場有效流動。而第二市場的成交每年只有二三千宗,效果不佳。
由於資助房屋的租賃及轉讓限制,住戶即使住所與工作地點距離很遠都不會搬遷,降低勞動人口與就業市場匹配效率。同時,租賃及轉讓限制亦令租務市場供應短缺,妨礙擁有居屋的家庭在房屋階梯再向上流動,亦無法充分發揮其房屋的經濟潛能。
筆者建議政府容許未補地價的資助房屋業主,住滿5年後可自由轉賣或租給任何沒有物業的永久居民,使單位能在二手和租務市場流動,從而提高其使用效率,減少資源浪費。同時,二手市場流通性提高,將幫助業主在房屋階級向上流動,增加財富累積,促進經濟活動。
減少錯配和打擊浪費
(4)懲罰出售資助房屋空置和濫用。增加新供應的同時,政府應改善現有資源的使用效率。資助房屋應只作住宅用途,而非倉庫或單純的投資工具。當局應在新樓契加入相關罰則並定期抽查,嚴懲空置和濫用,確保資源用得其所。
(5)向擁有其他物業的資助房屋業主收回地價或市值租金。再者,政府應向同時擁有多個物業的資助房屋業主收回地價,或相當於地價份額的市值租金。當局提供資助房屋的地價優惠,是讓市民能以較可負擔價格上樓;但當市民有能力時,就不應再享受政府的持續資助。例如A市民擁有一個未補三成地價的居屋自住,市值200萬元或每月租金1.2萬元,並擁有一間私樓;由於他已有兩間物業,已成功向上流動,不應再享受持續資助,因此政府應收取地價損失的價值或業權帶來的利益,即是三成地價(60萬元)或每月4000元地租。
(6)收緊公屋富戶政策。此外,政府亦應收緊公屋富戶政策以打擊濫用公屋。現時大概有5萬個超出公屋入息限額兩倍的富戶,其收入分佈在70百分位以上,是有能力負擔市場租金及購買居屋;可是因公屋富戶政策過於寬鬆,依然讓他們享受極低租金。這種資源錯配不僅對政府財政構成負擔,不利於健康的市場運作,更是對居於劏房和在公屋輪候冊的家庭造成嚴重不公。
積極平衡房屋供應與需求
(7)以「先售後建」模式提高資助房屋供應。目前自置資助房屋的需求極龐大,自重售居屋以來,每年都有十萬計的申請。為確保房屋需求得到滿足,政府可學習新加坡模式,建立「先售後建」(build to order, BTO)制度,即由政府主導並根據市場需求建屋——當局先接受申請,待累積到一定數量後才動工建設,以免供過於求或供應不足,與香港現行「先建後售」模式相反。據2023年數字,約八成新加坡人居於政府組屋,而BTO已成為星洲最主要的購房方式。BTO申請者從申請到收樓,時間一般少於4年,最長也不超過5年。
這種模式可讓政府根據申請數據精準規劃房屋供應,不僅能提升政策針對性,使更多家庭及時受惠,還可確保公平,避免居屋申請淪為「抽籤遊戲」,只惠及一部分幸運的市民。此外,政府應制訂興建居屋時間表、需求指標及相關績效指標,供市民參考及評估政策執行情况,並定期調整。
(8)協調房屋和人口政策,確保租金走勢穩定。政府近年積極吸引人才,導致人口增長速度加快,私樓租金指數因而在前年初至去年底急升逾一成,貼近2019年高位。為穩定租金走勢,政府應協調房屋和人口政策,積極平衡房屋供求。
為確保土地供應、人口、移民政策與經濟發展有長遠和戰略性的協調,政府應統一規劃。倘政府各部門各自為政,例如房屋局只專注房屋供應,但不考慮到人口增長與勞動力需求的變化;勞福局負責就業與移民政策,卻無法確保有足夠房屋供應來容納新增人口;商經局推動產業升級,惟缺乏對城市規劃的掌控,導致企業與人才無法得到適當發展空間,政府的改革只會事倍功半。
筆者建議政府成立跨部門工作小組,由高級別官員牽頭,統籌房屋局、勞福局、商經局等,制訂宏觀且長遠的人口與經濟發展戰略,並據此重新規劃土地供應和房屋政策,以未來的經濟發展戰略為基礎,配合城市規劃,確保市場有足夠的不同類型房屋。
總結
房策改革應加大力度幫助年輕人置業,增加勞動人口及其生產力,並減少資源錯配,從而為政府開源節流。根據上述3個目標,政府房策應重新定位,不單以扶貧為重心,更要制訂長遠清晰目標,以協助全民置業為己任。
因此,政府應推行「租置2.0」和以BTO模式提升居屋供應,協助公屋租戶、年輕和夾心家庭置業;透過放寬出售資助房屋的租賃及轉讓限制、打擊空置濫用和收緊公屋富戶政策,以重新分配資源,減少錯配和釋放其經濟潛力;且通過頂層設計引導長遠經濟發展方向,並配合人口政策以確保整體租金和市場健康穩定;同時應設立有彈性的應變機制和績效指標,以確保政策連續性及執行效率。這些建議相輔相成,既能平衡各界利益、惠及大多數人,又能促進經濟長遠健康發展。
作者王柏林是港大商學院助理教授、民智行動設計智庫研究總監,牛致行是民智行動設計智庫研究助理,宋恩榮是中大經濟系客座教授、民智行動設計智庫共同創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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