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文章】去年6月公務員事務局頒布更新版《公務員守則》,闡明公務員團隊須共同恪守的12項基本信念,包括維護憲制秩序及國家安全、政治中立、績效問責等。《守則》第54段訂明:「公務員不論本身的政治信念為何,履行公職時不得受本身的政治聯繫或政治信念所影響。他們即使是政黨成員,當執行政策或處理公務時,仍須保持中立,任何時候都不得以行政權力偏袒某一政黨。」
「政治中立」的定義
公共行政學者Kenneth Kernaghan對公務員「政治中立」的定義為「公務員不得從事損害或看似損害其公正地履行職務的能力的活動」。其定義包含兩方面:第一是公務員有責任公正地履行職務,第二是公務員須避免進行任何損害他們公正地履行職務的活動。
據說香港回歸祖國前,殖民政府要求公務員維持「政治中立」的原因之一,是防止親中力量滲透,擔心親中勢力影響公務員執行職務。時移世易,公務員事務局更新《守則》,相信是與2019年「黑暴事件」有關,期望透過《守則》提醒公務員執行職務時應避免受本身政治信念影響。
除了更新《守則》,2021年政府引入公務員宣誓安排,截至2022年中,約18萬的公務員團隊均已簽署聲明擁護《基本法》及效忠特區,有129人在沒合理解釋下不理會或拒絕簽妥和交回聲明,均已全部離開政府。此外,2023年9月政府簡化《公務人員(管理)命令》中為公眾利益而着令工作表現持續欠佳公務員退休的機制。
政府更新公僕守則 表明期望
政府近年接連推出針對公務員角色的舉措,相信是希望為公務員訂立標竿,明確當局對公務員的期望。經歷2019年「黑暴」,香港不同階層及職業背景的市民,包括公務員,均受到不同程度影響,除了生活受到暴徒「打砸搶燒」行為的嚴重騷擾,心理也受到暴徒行為和外國勢力政治宣傳影響。公務員事務局更新《守則》,並強調公務員「政治中立」必須以效忠國家和香港特區為前提,為「政治中立」之要求訂明了政府的期望,也將成為全體公務員的重要參考。
有公務員朋友與筆者分享,他認識一名任職政府專業職系的中高層公務員,對方工作認真,且經常主動加班至深夜,但該公務員卻不時會在社交媒體或私下通訊發表「踩界」言論,暗示對政府政策有些看法;雖言論不至違法,惟也令人費解為何他會有這樣的行徑。
後來筆者與朋友討論,得出以下結論。據說該公務員的朋友不少已移居海外,眼見他們移居後的生活大不如前,工作更由專業人士或白領轉為從事藍領工作,收入和社會地位遠不及香港,自己卻因個人和家庭等原因「背棄」了其「同路人」,選擇留在香港政府工作,令該公務員感十分「內疚」;為了不想被人認為自己「出賣」了其他「同路人」,他才會不時發表「踩界」言論,務求得到「同路人」認同,並減低自己「內疚」感。
「由治及興」下應如何自處
對於類似上述公務員在香港「由治及興」新階段應如何自處,筆者有以下建議。首先,只要他在履行職務時保持中立、日常生活不違法,仍可繼續為香港、為國家效力。「軟對抗」不應鼓勵,但要界定公務員行為是否「軟對抗」也不容易,因為公務員想不行動(inaction),可以找到一大堆理由。
第二,能夠成為公務員的,大都是香港優秀人才,相信特區政府和國家都會愛惜。公務員事務局近年已做了大量工作,包括安排公務員到內地認識國情,及到內地政府機關掛職等。但公務員除了被動等待政府安排到內地交流,也應主動到內地觀察;除了到深圳消費,也應到內地其他地方看看。當他們明白要管理人口眾多、有大量複雜問題需要解決的大國是非常不容易的任務後,會珍惜國家今天來之不易的成就。也正因國家有了如此豐碩的發展成果,才會令西方國家視我們為威脅,採取「以港制華」策略,導致2019年「黑暴」。
因此筆者認為,作為中國香港的公務員,他們可立足於「政治中立」原則,繼續竭盡所能服務國家和香港,並多回內地看看,了解實際情况;當掌握事實後,再把實情和道理告訴移居了外地的「同路人」,讓他們早日認清事實。這樣一來可減輕其內心「內疚感」,明白到自己留在香港政府為國家服務才是正確選擇;二來當這些移居外地的朋友有一天「覺醒」了,也可回到香港為香港和國家作貢獻。
去年底楊何蓓茵局長在社交媒體發文,強調「心態培育是長遠的工作」,未來當局會持續透過各級公務員培訓項目,深化公務員對更新版《守則》的認識。對於「心態培育是長遠的工作」,筆者深感認同。
作者是公共政策評論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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