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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濼生

何濼生:制度和文化

【明報文章】制度和文化對社會及經濟發展影響至大,這本是清楚不過的,有一門經濟學就是制度經濟學,劍橋大學早於2005年就創刊了Journal of Institutional Economics。1993年諾貝爾經濟學獎得獎人Robert Fogel和Douglass North都是制度經濟學大家。去年諾獎經濟學得獎人Daron Acemoglu、Simon Johnson和James A. Robinson(下文簡稱「AJR」),亦是憑研究制度對經濟發展的關係獲獎。至於文化,芝加哥大學早於1952年已發行Economic Development and Cultural Change,也是重要學術期刊。制度和文化之間關係非常密切,關心政策和人類福祉的朋友,有必要認識此兩者的關係及如何影響人類命運。

公平開放制度 最有利社會經濟

一般而言,公平、開放的制度最有利經濟發展及社會和諧。所謂公平,即是沒有人有特權,大家公平競爭;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一切交易都是你情我願,資訊透明。所謂開放,一指包容(inclusive),人人都可參與公平競爭;一指制度設有自我完善、因時制宜的機制。任何制度運作起來都難免遇上問題,開放的制度容許改革,不會一成不變。

一些社會有固有利益把持了權力運用,長期鞏固和延續自己的固有利益,絕對不容許其他人動他們的利益分毫。這就形成了極度封閉的制度,社會無法進步。

有人或會以為世襲的帝制就是封閉、民主選舉就是開放。然而在「民為貴,社稷次之,君為輕」的文化下,皇帝都可能因文化的影響而變得開明,並虛心取納諍言。在重視金錢、重視享受和自私自利的文化下,民主選舉可以演變成金權政治(plutocracy):任何競選總統的人都要投入巨資到選舉工程,無法擺脫金主要求,最後政策都向金主傾斜;主政政黨可以改變,政策卻始終為金主服務,而不是平民百姓。

私有制和市場對國民福祉十分重要

中國在改革開放後經濟發展明顯加快,民企創新、制度創新驚喜頻現,原因是在中央集權計劃經濟下,民間創意無法釋放,因為每一個人要做什麼、怎樣做,都由上級規定了。相反,在自由市場裏,每一個人都可以在法律容許的空間發揮自己創意,並憑自己能力闖出自己的一片天。在過程中,創業家「自我實現」,獲得難以比擬的滿足感。

於2025年2月民營企業座談會上,習近平主席肯定民營經濟的重大成就及貢獻。國家發改委也表示,民營經濟的規模實力、創新水準、國際競爭力進一步提升,將支持民營企業積極參與「兩重兩新」,即國家重大戰略實施和重點領域安全能力建設,及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藉以提高生產力和提振內需。改革開放以來,市場和政府逐步找到自己角色,政府支持民企,民企又支持政府,相輔相成。

政教分離 文明制度必不可少

西方國家有兩個概念,都是十分好的:其一是「三權分立」(separation of powers),其二是政教分家(separation of the church and the state)。三權分立指行政、立法、司法獨立運作,互不干預但互相制衡。

這個概念,好像跟中國共產黨一方面領導人民制定憲法法律,也領導人民執行憲法法律有衝突。但中共黨章指明共產黨「代表中國先進生產力的發展要求」,又代表「中國先進文化的前進方向」及「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共產黨不等於黨員,也不等於黨的領導,而只是「中國先進生產力的發展要求」、「中國先進文化的前進方向」和「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這三大價值精神。黨的領導不能為所欲為,並只能按這三大價值去領導人民制定憲法法律,領導人民實施憲法法律,並只能在憲法法律範圍內按這三大精神活動。相反,在西方社會擺明車馬是人以私利引領行為。在這文化下,法律的制定、運作,與國家的領導層,只能靠三權分立防止濫權。中國則以「三個代表」這文化價值防止濫權。

西方國家(除了以色列)都奉行政教分離。奉行政教分離十分合理——由於神比人高,政教合一之下,領導被視作神的代表,就可以為所欲為。領導縱使濫權,都無法向他問責。但以色列長期政教合一,且以「神的選民」身分擁有「應許之地」,以色列順理成章成為世界上唯一以猶太人為主體民族的國家,並罔顧國際法霸佔巴勒斯坦人土地和實行「種族清洗」。而基於現實政治因素,執政黨受制於猶太復國主義金主,美國作為大國竟沒有獨立自主的外交政策,多次在聯合國投票反對巴勒斯坦「兩國方案」。

可見,西方推許的「票箱民主」其實並不符合公義。基於人性的弱點,政客和選民都傾向短期的、以自己的利益為先。所謂「上下交征利而國危矣」,「票箱民主」下,不同集團都互相攻訐。這種對抗性的所謂民主,其實不利民生、不利團結。西方學者Jane Mansbridge、Jason Brennan、Martin Gilens等都先後指出對抗性之民主的弊端,惟主流文化卻早已被「票箱民主」的宣傳綁架了,仍奉「票箱民主」為民主的必由之路。

AJR對「票箱民主」的肯定,其實站不住腳。印度和中國半世紀前經濟水平相若,今天卻有雲泥之別;且中國已大大改善了空氣和水體污染,印度卻仍經常污天蔽日,就是最好的反證。更重要的是這麼多年來,illiberal democracy(非自由的民主)或flawed democracy(有缺失的民主)愈來愈多,今年2月Economist Intelligence Unit發表的2024年全球民主指數愈跌愈低,見近20年來新低的5.17分(10分滿分)。而經常以民主自詡的美國,本身亦早被認定是「有缺陷的民主」。反而被視為威權政體的中國,在Democracy Perception Index(民主觀感指數)位居世界前列。這都反映文化和偏見對人類是非的認知影響甚巨。

參考文獻:

(1)何濼生(2014),〈民主的再思考及對香港的啟示〉,《港澳研究》第三期,頁9至16

(2)Ho, Lok Sang (2012), Public Policy and the Public Interest. Chapter 4. Routledge.

(3)Bridges, Brian, and Ho, Lok Sang (eds), 2010, Public Governance in Asia and the Limits of Electoral Democracy. Edward Elgar.

(4)Brennan, Jason (2011), The Ethics of Voting.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5)Brennan, Jason (2016), Against Democracy.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6)Mansbridge, Jane (1981), Beyond Adversary Democracy,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作者是嶺南大學經濟系及潘蘇通滬港經濟政策研究所兼任研究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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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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