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文章】今年1月初,社交媒體公司Meta的負責人,亦即臉書(facebook)創辦人Mark Zuckerberg公開表示,臉書將會停止跟在美國的事實查核機構合作,處理其社交平台上的虛假信息。Zuckerberg未有提到這做法會否在未來擴展到其他地區。不少評論指Zuckerberg是向新上任的美國總統特朗普示好。而全球數十個專業事實查核機構已迅速發表聲明,指出Meta的做法不智。
Zuckerberg在公布其決定時,強調事實查核機構未必可靠,亦有藉事實查核之名來審查或篩選言論之嫌;不再跟事實查核機構合作,可以在更大程度上確保言論及表達自由。
事實查核工作趨專業化
的確,不是所有聲稱從事事實查核的機構都同樣可信。但在過去10年間,全球多個地方的事實查核工作都有專業化的趨勢。美國的非牟利新聞學院及研究組織Poynter Institute在2015年成立了國際事實查核網絡(International Fact-Checking Network, IFCN),並提出了一套專業守則,例如要在發布事實查核結果時清晰交代查核方法、財政支持的來源要公開透明等。全球各地的事實查核組織若願意遵守守則,可申請成為網絡成員,這亦成為了業界的一種認證制度。在香港,成為了IFCN成員的事實查核組織,就有香港大學的Annie Lab、浸會大學的HKBU Fact Check,以及由公民社會人士和新聞工作者合作成立的Factcheck Lab。另外,也是IFCN成員之一的法新社內部的AFP fact checking,也有處理關於香港的虛假資訊。
事實查核工作有其局限,例如不是所有懷疑為虛假的資訊都可以簡單地被查核。又例如,有時網上可能會流傳一幅虛假照片來支持一個很可疑的說法,事實查核機構可以查證該照片是假的,惟不一定可以證明那很可疑的說法是錯誤。在很多國家和地區,事實查核機構的資源非常有限,未必可以處理大量虛假資訊。
實際流通量和影響力也是局限之一,事實查核結果的流傳速度和廣度,往往遠遠比不上虛假資訊的流傳速度和廣度。
不過,這不代表事實查核工作沒有作用或不重要。事實查核始終可以針對一些影響力最大的虛假資訊,來進行具公信力的查證。已經有不少學術研究展示了,事實查核報告可以減低人們的錯誤認知。事實查核也可以輔助公民媒體素養教育的工作。我們可以說,隨着一般民眾對社交媒體和虛假資訊問題日漸多了認知,加上事實查核工作、專業新聞媒體把關、媒體教育等,虛假資訊問題是可控的。
這大概也是香港當下的情况。中文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於去年12月做了一個電話調查,了解香港市民對虛假資訊和事實查核的認知。調查共訪問了1006人。由於在公共討論中,虛假資訊往往被稱為「假新聞」,所以問卷不少問題用上了該詞。當被問到覺得假新聞在社交媒體上是否常見時,認為「完全沒有」的只有3.2%;43.3%認為「有少少」;34.8%認為「頗為常見」;16.4%認為「非常常見」。社交媒體的確有虛假資訊存在,但認為虛假資訊非常常見的香港市民,其實並不太多。
調查:本港市民很有信心分辨資訊真假
當被問到假新聞在社交媒體上是否一個嚴重問題時,四成受訪市民認為是「幾嚴重的問題」;兩成人認為是「好嚴重的問題」。被問到媒體與社會上的假新聞對一般香港市民有多大影響時,35.8%認為有非常大的影響;23.8%認為有頗大影響;9.5%認為「幾有影響」。但當問到假新聞對被訪者自己有多大影響時,只有2.6%認為有非常大的影響;8%認為有頗大影響;12.3%認為幾有影響。
傳播學中向來有關於「第三人效果」的研究,指人們往往高估媒體對他人的影響。大部分香港市民其實不認為假新聞會影響到自己,只是不相信其他人能夠不受影響。
有趣的是,香港市民對自己分辨真假資訊的能力,是很具信心的——44.6%被訪者同意自己「可以分辨到什麼人或機構會傾向發放虛假資訊」;48.7%被訪者同意自己「可以分辨到虛假資訊的一些內容特徵」;44%同意自己「對虛假資訊在社會上流通的方式有一定認識」;61.3%同意自己「對虛假資訊可能帶來的傷害有一定認識」。不同意以上那些句子的比例,都在16%或以下。
不少市民認為自己有能力分辨虛假資訊,他們又如何看待事實查核工作?問卷問到市民有沒有在網上或社交媒體看過關於事實查核結果的帖文或報道,結果52.9%回答沒有;42.2%回答「有見過」;4.8%回答「經常見到」。在有見過或經常看到的市民當中,71.3%人認同事實查核結果有助自己分辨什麼是虛假資訊。亦即是說,在所有被訪者中,約33.6%人認為事實查核結果曾有助自己分辦虛假資訊。這比例不算高,事實查核結果的影響仍受制於其流傳程度,惟只要查核結果能夠接觸到市民,其正面效果是存在的。
問到事實查核組織對香港傳媒是否重要時,回答「頗重要」或「非常重要」的有61.7%。問到事實查核組織對整體香港社會是否重要時,回答「頗重要」或「非常重要」的有62%。香港市民大都認同事實查核工作。而對事實查核組織的可信度評價,在一個0至10分(0分代表絕對不可信,10分代表絕對可信)量表上,被訪者對由大學機構成立的事實查核機構的評分為6.26;對由新聞機構成立的事實查核機構的評分為5.69;對由社會組織成立的事實查核機構的評分為5.33。評分不算很高,這也可能是受制於市民對事實查核機構的認識。但平均分都在量表的中間點以上,香港市民對不同背景的事實查核機構的評價,都是傾向正面。
由社會自行處理假資訊 具一定成效
總括而言,香港市民雖然仍視虛假資訊為一個重要問題,但真的覺得自己受到假資訊影響的人,其實不多。他們認同事實查核工作的重要,亦傾向覺得不同背景的事實查核組織可信,只是事實查核結果的接觸率不算高。幾年前特區政府曾研究就假新聞立法,近一年官員發言已轉向由社會及業界自行處理。是次調查也顯示,至少從市民的認知角度看,由公民社會及媒體來從事修復和管理的工作,是有一定成效。不過,事實查核工作的觸及率、影響力和公信力,都有進一步向上提升的空間。社交媒體跟事實查核組織的合作,正是令事實查核結果能夠接觸更多市民及產生更大的正面影響的關鍵之一。若臉書的決定擴展到美國以外,可以對很多地區的事實查核工作產生很負面影響。
作者是香港中文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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