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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廣榮

馮廣榮:兩元乘車優惠是洪水猛獸嗎?

【明報文章】近日社會對「政府長者及合資格殘疾人士公共交通票價優惠計劃」(兩元優惠計劃)的討論,主要集中在兩方面:一是取消60至64歲者(下稱年長人士)的優惠,年齡資格重回65歲(下稱長者);二是為優惠補貼金額封頂。筆者認為,這兩者應分開理解。

向年長者提供乘車優惠 措施具經濟效益

根據政府統計,60至64歲人口在過去10年持續上升,從2010年約37萬,增至2020年約61萬;人口比例由5.6%升至8.3%。這些年長人士的勞動人口參與率也顯著上升,反映他們仍積極投入經濟活動:在60至64歲就業人士中,約80%從事全職工作,15%從事兼職工作。2020年,大部分60至64歲就業人士從事較低技術的職業,收入相對其他專業工種為低。2023年全港就業人士月入中位數為20,500元,而60歲及以上者的中位數為1.5萬元,顯示年長人士及長者工資普遍較低。

對於年長人士,乘車優惠是一種社會補貼,尤其對兼職工作者更為重要。根據樂施會《香港貧窮狀况報告2024》,60至64歲有工作的組群中,每月基本支出約4400元。若取消兩元乘車優惠,他們的工作選擇將會減少;七除八扣後,「計唔掂數,就不如不做」,進而轉向其他社會福利措施。既然如此,我們何不為年長人士營造更友善的工作條件?為了讓有能力的年長人士繼續投入勞動市場,創造對整體社會有利的環境?筆者認為維持現有措施,讓年長人士「儲多個錢」,預防他們成為貧窮長者,較為可取。

再思「長者」定義

按世衛組織資料,現時大部分發達國家以65歲作為長者與非長者的界線;老年撫養比率定義為年滿65歲人口相對每1000名15至64歲人口的比率。但世衛組織其他報告亦指出,不應單用年齡來定義老年人,還要考慮身體機能、心理健康、社交投入、環境文化等其他因素。

回顧我們現在普遍將65歲及以上視為長者、以65歲作為退休年齡的制度設計,是始於1889年德意志帝國總理俾斯麥(Otto von Bismarck)推出的退休金制度;該制度後來以65歲作為年齡分界。1935年美國推出社會安全制度,領取養老金的法定退休年齡是65歲,而當時美國人的平均壽命是62歲。

現時香港實際情况是:於2021年,男性的出生時平均預期壽命為83.2年,女性則為87.9年;而政府推算,在2046年男性的出生時平均預期壽命將增至86.4年,女性的則升至91.8年;長者人口由2021年145萬,升至2046年274萬,佔總人口比例由20.5%攀至36%,即每3個港人便有多於一個是長者。從數字可見,若繼續沿用65歲來定義長者,必須面對人口老化及預期壽命上升等因素,故有需要因時制宜地調整,制定最合理的措施。

為補貼設上限 確保優惠計劃可持續

政府在2021年兩元優惠計劃檢討報告指出,隨着經濟持續增長,計劃應該是可持續的;但報告提到,若經濟狀况有變化,應考慮為補貼設定上限,以提高計劃的長期可持續性(然而有關措施通常不受歡迎)。

有一種意見是:政府每年的兩元優惠計劃開支約40億元,佔政府經營開支總額0.7%,假如65歲及以上人口持續增加,必會帶來財政壓力。另一種意見是:有關優惠是長者友善措施,鼓勵長者出行,多參與不同社會活動,有鼓勵「積極樂頤年」功能,長遠對減輕醫療系統壓力等有幫助。

綜合以上兩種聲音,筆者認為在平衡鼓勵「積極樂頤年」與計劃可持續性的前提下,為優惠計劃「封頂」是合理且負責任的做法,設立一個合理金額(例如有學者提出每月700元)實在是務實的做法。當然,還要平衡行政成本等其他因素,但討論的空間還是需要的。

總結而言,兩元乘車優惠不是洪水猛獸,只要資源調配得宜,不但能夠帶來經濟效益,更彰顯社會的友善關愛。我們每個人都會變老,同時也要共同承擔社會責任,以保障社會福利的可持續性。

作者是香港中文大學社工系講師、美國死亡教育及輔導學會認可死亡學院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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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廣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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