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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自鳴

曾自鳴:「哪吒」頻密在港出現怎麼辦? 交通安全響警號

【明報文章】隨着外賣平台興起,香港街頭巷尾逐漸出現由普通單車改裝的電動單車;後來更有一些電動滑板,或如哪吒腳下的、俗稱「風火輪」的單輪電動裝置。然而這類在行人路甚至馬路上飛馳的裝置,於缺乏明確規管之下逐漸變成一種公共安全危機。

橫衝直撞的代步工具

電動單車或「風火輪」憑藉電動摩打,可輕鬆實現每小時40公里甚至更高速度,已超出普通單車的安全範圍,甚至接近一般車輛水平,但它卻缺乏必要的安全設備,因此當發生意外時,往往釀成嚴重受傷甚至死亡。

這些「道路炸彈」的行駛方式同樣令人擔憂:部分使用者在行人道高速行駛,罔顧行人安全;另一些則與汽車爭道,甚至在車流中穿插搶位,不僅擾亂道路秩序,更造成嚴重的交通安全隱患。

政策滯後與執法不力

2019年底立法會資料研究組曾指出,2018年香港已有逾100萬台電動可移動工具。當局在2021至2022年間於將軍澳及科學園附近單車徑測試,測試後表示不建議在行人路、行車路行駛。然而,研究歸研究,測試歸測試,當局始終對立法規管等方面議而不決。

據目前《道路交通條例》,電動單車被視為機動車輛,理應註冊、領取牌照,並購買第三者保險。然而現實中,市面上大部分電動單車及「風火輪」等,並不符合本港機動車輛註冊標準,使它們處於法律灰色地帶。

政府至今非但欠缺針對電動單車制訂專門法規,也未針對本港交通情况(例如行車路/行人路較狹窄)推出任何試點或合法化計劃。更甚者,運輸及物流局就連最簡單的強制單車騎手佩戴頭盔的修例也一拖再拖。局長一面在立法會堂而皇之表示「任何一宗意外都不會接受」,但卻無實質行動證明當局決心。

相比之下,其他國家和地區已針對電動單車和類似的電動滑板車,制定了詳細規定,包括速度限制、行駛範圍,甚至對使用者的年齡要求。新加坡在2017年已制定《活躍通勤法》;星洲當局更因應後來發生過幾宗致命交通意外,進一步收緊監管。香港的政策滯後,令這一問題長期得不到有效解決。

事實上,本港當局在執法方面同樣表現不力。理論上,警方有權根據現行法律,檢控非法改裝、未經註冊的電動單車或「風火輪」。不過現實中,警方執法行動卻似乎流於形式,在舉行「交通日」時才「高調」地檢控。

此外,非法改裝和銷售這些電動車輛的行為,亦缺乏有效監管。在部分網絡平台和實體商店,此等電動單車或「風火輪」的改裝零件或整車,仍可輕易購得,助長了危害道路使用者的工具氾濫,而政府對此卻缺乏主動應對措施。

公共安全的代價

這些電動可移動工具的氾濫,不僅威脅行人和駕駛者安全,更造成巨大的公共安全成本。首先,交通事故增加,對香港公共醫療系統造成壓力。每一次意外都可能導致醫療資源的浪費,甚至拖累其他更需緊急醫療服務的市民。同時,受害者家屬的經濟損失和心理創傷亦難以估量。

其次,這些工具的使用者的違規行為,對道路秩序和市民安全感構成長期威脅。市民在行人路行走時,隨時可能被高速駛過的電動移動工具撞倒;而駕駛者在道路上亦須提防該些工具可能突然高速逆線出現,增加了交通事故風險。

這些電動可移動工具的亂象,是本港政策滯後的縮影。面對這日益嚴重的公共安全威脅,政府不能再迴避,而應主動承擔責任,通過立法、執法和教育等多方面的努力,遏制亂象。同時我們亦需認識到,這不僅是交通問題,更是社會對科技發展和公共安全平衡的考驗。

作者是民主黨交通政策發言人、前區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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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自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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