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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銳紹

劉銳紹:春花秋月知多少 往事回首月明中——從人大法工委副主任張勇講話看「愛國者治港」

【明報文章】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兼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張勇早前在港出席活動,再次談到「愛國者治港」等問題。雖已是老話題,但放在今天卻令人有不同感受。此外,他也談到香港特區法律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備案的問題,「沒有文字規定也做得挺好」,日後將進一步規範和制度化。這又令我想到,一國兩制怎樣才能夠達到真正的好效果?忽然記起南唐李後主《虞美人》之句:「春花秋月何時了?往事知多少……不堪回首月明中。」在此引為今天標題,因為有些事情不是懷舊或忘記就好,而是要引以為鑑;只有得到真正改善,才不會不堪回首。

(1)「愛國者」關鍵是如何界定標準

──張勇的講話內容,有他的角度,原則上我也不否定。例如他引述鄧小平的話,認為不是所有人都能夠治港,要愛國者治港。這個說法,在2004年全國人大常委會時任副秘書長喬曉陽來港時也講過(當年正值2003年「七一大遊行」之後,北京研究形勢後,安排喬曉陽來港解說中央的觀點)。可見,「愛國者治港」的概念早已有之,並不新鮮。

不過,「愛國者」的定義如何界定?才是關鍵。在1980年代中英會談香港前途前後,民主派是最早歡迎回歸的一群;他們提出的「民主回歸」,也得到北京讚賞。在《中英聯合聲明》公布之前,民主派人士已應邀和自發組織各種交流團及講學團到內地去,都被視為愛國者的愛國行動。同一期間,很多今天的建制派人士還不斷向外國游說,不要把香港「交還」中國。

隨着時間推移,回歸後繼續諍言和按「兩制」內涵行事的民主派,紛紛被戴上「不愛國」的帽子;相反,在回歸前被北京批評為「孤臣孽子」的一群,卻成為寵兒,因為他們可以作為「覺今是而昨非」的統戰樣板。很多人都說中國政治有兩條紅線:一是在不同時期、不同政策的紅線,危險不能碰;一是愛國者的紅線,紅彤彤的,要爭着碰。可是,這兩條紅線都是飄忽的,因利害關係而變化。客觀效果就是,真愛國者明哲保身、貞潔引退,或仰天長嘆、啞口無言。

──其中有些值得細說的往事,對今天甚有啟示。全國人大前港區代表廖瑤珠和其父親廖恩德(曾是何香凝的私人醫生)一生愛國,並敢於好言相勸,廖瑤珠更多諫諍之言。香港確定回歸中國後,廖瑤珠最早與民主派(其實是穿針引線的帶領者)到內地交流講學。但後來她的諍言引致部分官員不悅,有一次,新華社香港分社某高層領導對她說:「珠姐,我們什麼都夠照顧你了,不要批評那麼多,好嗎(大意)?」那高官的意思是:人大代表、港事顧問、中資企業的法律事務,很多都想到廖瑤珠,「預她一份」。珠姐很傷心地對我說,如果那些「照顧」是禁言的代價,她寧可不要了。

這反映了官方怎樣看待「愛國者」的價值。利益的「照顧」原來是政治的交換,到今天有沒有改變呢?

──即使鄧小平口中的「愛國者」,也不是眾口一詞講官話的。鄧小平說:「1997年以後……也可以罵共產黨,我們不怕他們罵,共產黨是罵不倒的。」(1984年10月3日〈保持香港的繁榮和穩定〉談話)這是多麼有氣魄和自信的表現哩!

不過,今天的標準轉移了,或說「加料」了。批評要講「態度」,言下之意是要講動機、立場,即先「端正政治姿態」,才看內容,再決定你的內容是否愛國或有建設性。因此,同一類事件,可以有截然不同的結果。同樣是發表言論,同樣是面向國際,但某些言論會被視為「唱衰中國」(一經定性,連建設性的意見也遭否定);有些拿錢後按中央口徑行事,則是「唱好中國」(錢很快用光就收檔了)。可是,這能說明誰是愛國者嗎?

我引上述事例,不是像有些人說的「老調重彈,心有不甘」,而是舊病沒除、沉痾未癒,新症又起。如何興利除弊,由治及興呢?

(2)張勇再提「愛國者」反映什麼

──簡單而言,這反映官方的強烈願望和要求,要經常提及,才能夠提醒眾人。從另一個角度看,這也反映官方對港人的信心和信任不足,擔心愈講愈沒有效果,才要不斷講。事實上,不單鄧小平的話,連當年喬曉陽專程來港解說的中央精神,也「很快就失效」了。2004年喬曉陽還說過「中央的話語權必須得到充分尊重」,是當時「七大核心內容」之一;但後來發生的事並非北京所想,顯示兩地訴求不同。

內地有意見認為,這是因為「愛國者治港還未得到真正落實」。惟背後的原因不是這麼簡單,而是像前總理溫家寶所說「深層次矛盾尚未得到根本的解決」。所以,只顧強調「愛國者治港」,但凝聚的又不是普羅大眾認同的愛國者,那就肯定事倍功半了。

──另一個反映出來的問題是,北京仍感到有些人不認同「中央治港」,還擔心澳門模式(岑浩輝將成為首名非澳門出生的特首)早晚會在香港出現。所以,張勇強調「港人治港不是指只有港人管治」,「中央也要治港」。但其實時至今日,甚少人否定中央治港的事實,因為這是現實,港人多願意配合,關鍵是怎樣管、管的效果如何而已。

例如,北京認為已給香港足夠的「高度自治」。張勇引用新疆為例,指新疆人大常委會通過的決議,要經中央審批才能實行,惟香港立法會通過的可以立刻生效。張勇又說,香港回歸以來,全國人大常委會對香港報備的法律,從未行使發回法案(再議)的權力,所以這些可作為「高度自治」的事例。

不過港人普遍感到,應有的「高度自治」何止這些?現時立法會已是建制派控制,全國人大會否運用發回權力已無關痛癢。况且,很多「已有」(例如參選權利和集會自由)逐漸變成沒有,是「善治的修正」?還是「自治的弱化」?已經不能全面公開討論。這又如何凝聚普遍意義的愛國者呢?可見,不能選擇單一角度比較。比較就要全面,應拿民眾關注的主要內容作比較。

(3)如何面對和解決困局

──我從來都以積極態度面對困局,努力提出可行性高、操作性強的建議,不管是否被接納。眼前,不妨先弄清楚幾個問題,才能夠思考未來的方向。這些都是我由香港回歸以來一直觀察,但還未有固定答案的問題。如今提出來,讓各方共謀善法。

(一)是否「安定」之後就一定可以繁榮?這個「安定」,包括人心思定之後而得到真正的安心。眼前,官方用其方法達至「安定」,但還未見人心的安定。此外,如今已管治穩定,惟似有政治味道的民事爭議彷彿又風雨欲來。故必須從長計議,有理有利有節。

(二)經濟復蘇和起飛,是否可以帶來民意和民主的寬鬆?記得北京說過,先把經濟搞上去,再談民主建設。過去有一段時候,前者具備了,但後者又未見出現。如今是否可以按比例適當善用時機?

(三)知識和學歷水平提高,是否代表已具備開明的條件?這個問題在此難以開展。如果上述3點已經具備條件,那就不要停留在「春花秋月知多少,往事回首月明中」;如果還未具備,那就在穩定之下努力創造條件吧!

作者是時事評論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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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銳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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