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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國偉

招國偉:取締劣質劏房 終有明確方向

【明報文章】2021年中央港澳辦主任夏寶龍提出香港要「告別劏房」,對解決香港住房問題雖然提出了要求,但因公營房屋短缺,一直令特區政府很被動。

去年施政報告中,政府成立工作組展開研究,並在上周發表的施政報告裏,一如預期交代了解決劏房問題的建議,包括具體內容及時間表。取締劣質劏房經過多年的爭議,終於有了明確的解決方向。

「簡樸房」名稱 表述政策目標

現時約有11萬戶居民於分間單位內居住,即俗稱「劏房」,而「劏房」這個名稱將來或許會消失。根據施政報告,政府決定以立法方式制訂住宅樓宇分間單位出租制度,未來合乎相關法規及標準的分間單位,將正名為「簡樸房」。「劏房」變相會成為不合規、不合法的代名詞,相信會湮沒在房屋歷史當中。

「簡樸房」的正名,有人批評只是玩弄文字,簡單地便告別了「劏房」。其實,「簡樸房」不僅只是改了名稱這麼簡單,而是政府表述政策目標的關鍵所在。

分間樓宇單位對基層而言,可說是最後棲息處所的選擇,所以政策目標不應是取締所有劏房,而應要把這類處所糾正至一個合適水平,不合標準的便須取締。因此,「合規劏房」也好,「簡樸房」也好,重點應在於鼓勵糾正,而非取締。

施政報告列出簡樸房的標準,包括必須有窗、獨立廁所、面積不小於8平方米等。政府設立登記制度,亦有寬限期,據悉由登記至寬限期,估計取締不合標準的劏房最快可於3至4年後開始。筆者所屬的公屋聯會,於今年7月就取締劣質劏房向政府工作組提交建議書,內容大致與施政報告中的脗合,建議設立登記及認證制度、約3年的適應期或過渡性,但最低面積則建議為不小於9平方米。

立法監管執法皆是重要環節

無論如何,政府今次採取了先寬後緊方式處理,特別是以容忍態度先處理現存的劏房,避免頓時有大量業主退出劏房市場,令居民失去居所,實在回應了不少人提出的憂慮。

在明確了方向後,立法、監管及執法都是重要環節。尤其是在監管及執法上,如何有效巡查已登記劏房或日後合規的簡樸房、政府有否需要成立專職部門管理數以萬計簡樸房的登記及執法事宜,仍有待下一步討論。取締劣質劏房,是時候走向「告別」的下一步了。

作者是公屋聯會總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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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國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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