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文章】政府早前成立「解決劏房問題」工作組,以應對港澳辦主任夏寶龍所講的「告別劏房」要求。特區政府官員深刻學習並堅決貫徹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致力把握機遇,在發展中鞏固和增強優勢,推進香港「由治及興」,為中國式現代化全面推進強國建設、民族復興偉業作出更大貢獻,因此解決劏房問題十分重要。
至於如何解決劏房問題,則考起政府一眾官員。最近因應特首有意在施政報告公布具體政策解決劏房問題,多個團體出來提出各種建議,包括:規管最低面積(約7至10平方米,即約75至107平方呎)、最低樓底、廚廁分開、消防通風照明安全方面等要求,以及需要取締工廈、天台屋等劏房。各種提議給予業主半年至3年不等的適應期,在限期裏將劏房提升為合規格。
減少整體供應 推高餘下劏房價錢
筆者之前回答過傳媒疑問,取締劣質劏房的最大困難,在於劣質劏房是市場上最便宜的供應,兩三千元就有,而有些人只住得起兩三千元的劏房。劏房質素差,所以便宜;取締了會減少整體劏房供應,從而推高剩下劏房的價錢。有些劏房並無可能透過改善去符合法例要求,那些劏房供應會消失。如業主因為要砸下資金去做改善工程,又要找合資格人士認證,成本增加會導致劏房供應減少、價錢上升。
取締劣質劏房後,社會最低層的人仍然會用其他方法找尋居住地方,例如一間「不劏」的房但擠滿了幾個家庭,劏房變成牀位、太空艙、籠屋等等。取締工廈劏房亦有同樣問題,因為工廈劏房較便宜,同樣價錢住得較大。取締工廈劏房,其實是減少供應,剝奪劏房居民的選擇。
政府的如意算盤是,簡約公屋將在明年開始陸續建成;劏房戶被踢出劏房後,可以去住簡約公屋,變相簡約公屋有人住,官員可以跑到KPI(關鍵績效指標)。
根據統計處《香港2021年人口普查——主題性報告:居於分間樓宇單位人士》,小於7平方米的劏房約有10,170個。如果要小於10平方米,粗略估計有4.1萬個。簡約公屋未來4年供應只有約3萬個單位,另外有些非劏房家庭也需要簡約公屋。可見,如果劏房面積限制小於10平方米,除了對劏房業主,亦會對仍然需要住劏房的人構成壓力。
部分簡屋偏遠 劏房戶未必願搬
即使有簡約公屋,有些劏房居民也未必願意搬遷。根據媒體報道,有77歲阿伯住在深水埗月租2800蚊的40呎劏房(註1),只有牀鋪及對住一個馬桶,獲分配元朗錦上路過渡房屋,但不願意搬進去,原因是太遠無配套。
簡約公屋本身就是一個「KPI治港」下的奇怪產物。本來公屋規劃要至少5年才建成;官員想到的解決辦法是快速建一些10多層的簡約公屋。當時我和許多社會人士批評造價太貴,只用5年,不符效益。近來有人開始問:究竟5年後是否真的會把簡約公屋拆卸?尤其是啟德市中心那個巨型簡約公屋,毗鄰地價昂貴的私人樓宇,嚴重影響地價,令當區居民不滿。
不少人忖度:所謂的5年,恐怕是5年後又5年。臨時設施可以「臨時」很多年,包括臨時垃圾站、臨時街市,以及因疫情而建、「臨時」到不能再「臨時」的方艙醫院和隔離營,簡約公屋隨時屹立10多年。啟德的簡約公屋,因為地點優越、價錢便宜,政策得益者並不會任由你話拆就拆,他們會抗議。
「KPI治港」的弊病
5年後,社區組織、政黨、公屋居民聯會等等又會話既然公屋興建緩慢,公屋輪候冊仍然「水蛇春咁長」,實在不適合現時拆除;况且「洗濕咗個頭」,又可以話「既然使咗咁多錢,不如繼續用」。這是以公共政策製造持份者,為現有政策護航。米已成炊,因此啟德居民和業主恐怕要耐心等候啦。
電影《早熟》入面,薛凱琪飾演就讀中學的富家女,與飾演窮小子的房祖名不理父母反對,最後未成年懷孕,並離家出走。在啟德這個充滿簡約公屋、過渡房屋及傳統公屋與豪宅穿插的地段,可以孕育跨階層浪漫愛情故事。
正面地看,如果簡約公屋用15年而不是5年,比較划算。問題是,如果當初預計會用15年、20年以上,為何不多用一年半載時間去城規會改變土地用途,直接建40層高的公屋呢?這是「KPI治港」的弊病。
本屆官員只有5年時間爭取政績,並無時間慢慢長遠計劃建公屋,於是就用造價高昂、媲美傳統公屋的價錢,去興建一些只得10多層、簡單推算下每呎造價及管理費比公屋還貴的簡約公屋。官員很理性地衝自己的KPI,最後選擇了效益比較低的簡約公屋。
很多人說,民主制度的一大弊端是政府會換屆,所以政策不夠長遠。但上述討論說明,通過短期政績來考核官員能力的制度,也有類似問題。例如地方官員為得到短期政績,不惜借錢大興土木、力谷經濟增長,爭取升遷;後來借到「爆煲」,地方政府負債纍纍,他已經傳位下手,與他無關了。用KPI管治,理論上好處是可清楚評核官員表現,以此為賞罰升遷的基礎;但看到有些官員政績平平都沒有受到懲罰,可見KPI並不奏效。
此外,為了衝KPI,簡約公屋不能無人問津,所以搬入簡約公屋竟然又有津貼。筆者有朋友表示:為什麼已經重度資助的項目,還要再加上資助呢?其一,原來簡約公屋無冷氣機。香港夏季天氣炎熱,竟然無冷氣機,因為原本一間簡約公屋已經很貴,裝冷氣機會更貴,整體造價會為人詬病。因此,部分此類補原「房屋本身不足」的費用其實是轉嫁到「搬遷津貼」,用「搬遷津貼」另開名目,恍似降低了房屋造價,讓居民選擇自行安裝,其實都是納稅人付帳。因此這筆數,連同地盤內所有基建的數,應全部算進簡約公屋項目成本。
需理解基層家庭生活狀况
其二,某些簡約公屋地點偏遠,雖然有官員認為不斷搭車再轉車可以「洗滌心靈」,但仍害怕吸引力不足、入住率不夠,就像上文提到那名77歲深水埗劏房阿伯一樣不願意搬遷,只好慷多次納稅人之慨。這是公共行政和經濟學入面經常會讀到的「代理人」問題——官員是納稅人的代理人,惟KPI制度令官員為自己仕途努力,卻漠視納稅人的最大利益。
房屋署長羅淑佩批評有基層家庭因位置偏遠而拒絕入住過渡房屋或簡約公屋(註2),看來並不理解基層家庭。基層父母一日可能要返工10多個小時,很難照顧小孩,所以要選擇方便的地點,於是住劏房。有選擇,誰不想住好啲?
最後,有些團體提出某些規管劏房的要求,或者不能夠實行。例如要求規管人均居住面積,這樣就必須知道劏房有幾多人住,但業主通常不會硬性限制租約入面住幾多個人。租的時候話一個人住,但最後一家人住又如何?另外,就是認為最多只可以「一劏三」,或者不能夠超過「一劏四」。惟劏幾多間房,視乎屋本身有幾大。千呎單位「一劏五」的劏房,每個可以有200呎。所以限制應該在於房間本身,而不是「一劏幾多」。
註1:〈解決劏房|七旬翁月租40呎劏房 牀前就是馬桶 議員批安置計劃不全面〉,2024年10月6日有線新聞
註2:〈羅淑佩:不同意因「細路仔返學唔方便」拒搬過渡屋 住劏房影響身心發展得不償失〉,2024年10月13日《星島日報》
作者是香港大學經管學院講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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