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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韋諾

梁韋諾:關於「愛國者專政」的幾個問題

【明報文章】香港青年時事評論員協會副主席甘文鋒上月20日在《明報》發表文章,提出「愛國者治港」就是「愛國者專政」,即「在港愛國者的民主,以及對非愛國者的專政」,引起部分關注香港政治的人熱議,全國政協前委員劉夢熊早前便撰文抨擊(〈防止「左」的思潮 捍衛一國兩制〉,2024年4月10日《明報》)。

「專政」意思為何?

基於歷史原因,「專政」一詞容易引起一些人的不安,可以理解,但「專政」是什麼意思?甘沒有解釋,劉則將「專政」解讀為等於「剝奪政治權利和自由」。這種解讀又是否正確?

「專政」指的首先是一種國家形態,即一定階級的政治統治,譬如「資產階級專政」指的就是資產階級執掌國家權力,對社會實行全面控制和管理,而不是說資產階級剝奪無產階級的政治權利及自由。反過來,「無產階級專政」也不是指無產階級以外的階級沒有政治權利及自由。

「專政」亦指統治階級的統治方法。掌握國家政權的統治階級,對敵人採取鎮壓、強迫的方法,但只針對作為敵人的極少數犯罪分子,並非任意對所有人實施。這意義上的「專政」,不論在資本主義還是社會主義國家都存在,如對付危害國家安全的罪犯,美國和中國同樣不會手軟。

可見,劉的解讀與事實不符,旨在誤導大眾,引起不必要的顧慮和恐慌。

「非愛國者」是「專政」的對象?

回歸前,鄧小平提出愛國者的標準是「尊重自己民族,誠心誠意擁護祖國恢復行使對香港的主權,不損害香港的繁榮和穩定」。反中亂港分子不是愛國者,這非常清楚。不過,屬於其他民族、效忠所屬國家的外籍人士,自然也不符合愛國者標準。但外籍人士與反中亂港分子的性質截然不同,絕不可將兩者歸類為「非愛國者」、混為一談。

在中央眼中,在港外籍人士從不是敵人,更非「專政」對象。中央不單不會對在港外籍人士採取鎮壓、強迫的方法,更沒有排除他們在特區政權架構之外,外籍人士同樣可參與治理香港,包括可擔任政府部門各級公務人員(除各司局長等主要官員)和顧問;可當選立法會議員(所佔比例不得超過立法會全體議員的兩成);可出任各級法官(除終審法院和高等法院首席法官)及其他司法人員。

這樣就能理解為何夏寶龍主任是將「反中亂港分子」而不是「非愛國者」,劃作「愛國者」的對立面。「對非愛國者專政」一說,只會引起混亂和不安,對於爭取團結在港外籍人士有害無益。

愛國者標準旨在擴大還是收窄統一戰線?

鄧小平是在「愛國統一戰線」下提出愛國者標準。「愛國統一戰線」的對象和範圍非常廣泛,鄧小平強調「統一戰線的對象,清楚得很,顧名思義,是把一切能夠聯合的都聯合起來。範圍以寬為宜,寬有利,不是窄有利」。

按鄧的標準,只要愛祖國、贊成祖國統一、不做損害祖國和香港利益的事的人,即使不贊成社會主義制度,都是愛國者,都是爭取團結的對象(隊伍內有不同力量,要作具體分析,制訂不同的領導策略和工作方法)。可以說,絕大多數港人都是愛國者,都可參與治港;敵人仍會存在,但只屬極少數。這個標準使參與治港者的範圍非常寬泛,大大鞏固和擴大統一戰線。

當絕大多數港人都是愛國者、都可參與治港,甘文鋒提出要劃分本地資產階級誰「愛國」、誰「不愛國」,揚言「愛國」才有政治權力、「不愛國」就無政治權力,便是極不妥當的說法。難道對社會不同階級、群體都要刻意區分誰「愛國」不「愛國」,然後排斥當中被指是「不愛國」的一群,不容許他們參與治港?

誠然,鄧小平的愛國者標準,針對的是一般市民;而夏主任的愛國者要求,是針對身處重要崗位、掌握重要權力、肩負重要管治責任的人。不同政治崗位有不同要求,愈重要的崗位有愈高要求,是簡單又正常的道理。兩者對象不同,不能也不應混為一談,但當中無矛盾。落實愛國者治港,並無收窄愛國者的範圍,如夏主任強調「『愛國者』的範圍過去是、現在是、將來也是廣泛的」。

鄧小平提出寬鬆的愛國者標準,目的不是為了讓港人互相攻擊誰不愛國、互相猜疑誰是「假」愛國、互相指摘誰不夠愛國、互相比併誰更愛國,而是讓港人求同存異、團結一致、集中力量建設香港。換言之是為了擴大、擴闊統一戰線,而不是縮小、收窄它;是為了增加可以團結的對象,而不是增加可以打擊的對象;是為了增加朋友,而非增加敵人;是為了擴大團結面,而非擴大打擊面。

夏主任曾對管治者提出5個新的更高要求,其中之一是「善於團結方方面面的力量,做有感召力的愛國者」。在當前國際政經環境複雜多變下,香港面對不少困難和挑戰,需各方團結一致、匯聚力量,共同建設好香港,這個要求便顯得尤其重要。

(作者按:本文只代表個人立場,不代表任何團體意見)

作者是新範式基金會副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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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韋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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