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文章】種族滅絕(genocide)的定義是由猶太律師Raphael Lemkin於1944年建立的。他在二戰期間納粹對猶太人施以大屠殺之後,推動成立了1948年聯合國《防止及懲治滅絕種族罪公約》。種族滅絕通常被視為「罪中的大罪」,其特點是「完全或部分地毁滅一眾國民、民族、種族或宗教群體」。
【明報文章】種族滅絕(genocide)的定義是由猶太律師Raphael Lemkin於1944年建立的。他在二戰期間納粹對猶太人施以大屠殺之後,推動成立了1948年聯合國《防止及懲治滅絕種族罪公約》。種族滅絕通常被視為「罪中的大罪」,其特點是「完全或部分地毁滅一眾國民、民族、種族或宗教群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