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

盧文端

盧文端:為何說落實國安法必須「去反共化」?

【明報文章】筆者2018年5月3日曾經在《明報》發表〈「不可反共」是對特定人群的法定要求〉的文章,提出反共者不可參選進入建制的問題。《國安法》實施之後,如何處理香港社會存在的反共問題再次突顯出來。春節前夕,主張「結束一黨專政」的反共組織支聯會在維園年宵的攤位被封。無獨有偶,《大公報》過兩天在顯著位置發表全國政協文化文史和學習委員會副主任高敬德先生的文章〈香港長治久安須全面「去反共化」〉。有權威人士向筆者透露,這裏帶出的「去反共化」的信息特別值得重視,其中最需要關注的問題有3個:一是公開在香港煽動或實施推翻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國家基本制度行動的組織,是否可以繼續合法存在?二是堅持反共立場的人是否可以參選議會進入建制擔任公職?三是學校是否可以像過去那樣繼續進行反共教育?

上 / 下一篇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