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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國簽署國際調解院公約 近半非洲 王毅:冀增全球南方國際代表性發言權

【明報專訊】中國牽頭成立的國際調解院,總部選址香港,最快年底運作,《關於建立國際調解院的公約》昨在灣仔舉行簽署儀式。共33個國家現場簽署成為創始成員國,當中15個來自非洲,6個亞洲、美洲及大洋洲各佔5個,歐洲佔兩個(見表),全屬「一帶一路」國家。赴港出席儀式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兼外交部長王毅致辭形容,國際調解院的設立將有助超越「零和思維」,未來冀「增強發展中國家參與度」,並「提升全球南方在國際治理中的代表性與發言權」。

稱港回歸「和平解決國際爭端範例」

來自亞洲、非洲、拉丁美洲和歐洲85個國家,以及近20個國際組織的高階代表約400人,出席昨日灣仔舉行的公約簽署儀式及論壇。除了王毅,聯合國副秘書長李軍華、多個簽約國代表及特首李家超等出席。公約分11章、共63條款,列明國際調解院原則及組織架構,調解院的調解員將處理國家之間、一國與另一國國民之間,以及私主體間國際商事共3類爭議(見另稿)。

王毅昨形容,香港回歸本身就是「和平解決國際爭端的成功範例」,香港兼具普通法系和大陸法系優勢,在國際調解方面具得天獨厚的條件。他提到,《聯合國憲章》明確規定調解是和平解決國際爭端的優先方法之一,但至今未有相關的政府間法律組織,國際調解院將「填補國際調解領域機制的空白」。他相信調解院的成立,與訴訟、仲裁等現有國際爭端解決機制相互補充,同時希望藉此增強發展中國家參與度、推動國際爭端解決機制向公平普惠方向發展,並提升全球南方在國際治理的代表性和發言權。

津巴布韋:供發展基石

巴基斯坦:體現「中國智慧」

昨有4個簽署公約的國家代表發言,均讚揚中國貢獻,津巴布韋外長穆爾維拉讚揚中國支持全球和平的倡議,在眾多已發展國家面前,為發展中國家發展議程提供基石。巴基斯坦副總理兼外長達爾形容,中國對國際調解院的倡議體現「中國智慧」,又認為總部選址香港合適。

聯合國代表:首簽30多國大成功

創始成員近半來自非洲,其餘來自亞洲、美洲、大洋洲,歐洲國家分別是白俄羅斯及塞爾維亞。被問到締約國較少為已發展國家會否影響代表性,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秘書長Anna Joubin-Bret向本報說,不評論成員國比例分佈,但肯定調解院具代表性,說國家願花時間才會存在於國際組識,認為公約在開始階段已有30多國簽署已是巨大成功。

有稱倡議有別歐洲強國 將扭形勢

斯洛文尼亞前總統圖爾克昨出席論壇,他回應提問稱,傳統歐洲「強國」發展調解至少數十年,未必很熱心加入新的國際組織,認為中國提出新的倡議有別於一些歐洲強國,將令形勢改變。前律政司長鄭若驊認為「國家沒分大小,都是平等主體」,開始時多是由同樣思維及想法的國家一起簽署,當其他國家見到好處,便會考慮加入。

亞洲國際法律研究院聯席主席梁定邦向本報說,33國簽署只是開始,《新加坡調解公約》開始時也較少國家參與,相信日後隨締約國陸續核准公約,會有更多國家加入。港大法律學院教授安夏蘭認為,目前成員來自非洲、拉美、東歐、太平洋群島及亞太區,相信調解院有機會透過調解國與國議題來累積經驗。

李家超致辭稱,國際調解院的設立反映香港對落實《聯合國憲章》規定,以調解等和平方式維護國際和平與安全的堅定信心;律政司長林定國期望國際調解院在今年底或明年初投入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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