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勞工界歷年爭取的取消強積金對冲今日起實施。有工會擔憂僱主不理解方案、「斬腳趾避沙蟲」先解僱員工,促政府加強解說,也有工會稱目前已有部分行業僱主以23個月合約、假自僱等方式分別規避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簡稱兩金)及強積金供款,擔心未來這些個案增加,促勞工處密切留意。
勞聯副主席兼勞工顧問委員會勞方委員譚金蓮稱,僱主如充分理解方案細節,自然不會做「無着數、蝕底」的事,目前擔憂僱主或因不理解、「斬腳趾避沙蟲」先解僱員工,促政府加強宣傳及解說。另一擔心是目前經濟環境差、前景不明朗,取消對冲或促使僱主乾脆提前解僱或將員工轉成兼職。
勞聯:計劃複雜 宜重點言兩金上限
政府推出25年資助計劃,分擔僱主兩金開支,資助比率隨年遞減,其中首3年50萬元界線內的資助,封頂金額為3000元,至第四年躍升至2.5萬元。譚金蓮稱,資助計劃頗複雜,資助額隨年期改變,或誘使僱主於不同時間點再度考慮解僱員工,情景與兩金由可對冲變不可對冲相同,建議勞工處持續向僱主解說,並將解說重點放於39萬元兩金上限,令他們清楚理解「計落無着數」。
目前《僱傭條例》規定,僱員須連續受僱不少於24個月才可獲遣散費、不少於5年才可獲長服金。工聯會副理事長兼勞顧會勞方委員林偉江稱,目前部分行業僱主已利用23個月合約規避兩金,或以假自僱方式規避強積金供款,擔心未來這些個案會增加。他稱法例列明僱員獲兩金的條件,建議當局日後研究有否調整空間,包括受僱年期、39萬元上限等,藉以加強僱員保障。
工聯:部分行業23個月合約避兩金
譚金蓮說,勞工界已向勞工處反映未來或有僱員被轉為合約、自僱、兼職而失卻僱員權益,引述勞工處稱會持續教育僱主並密切留意情况。林偉江提醒,當局要關注取消對冲後會否出現離職潮或僱主故意規避強積金供款。
勞處:如懷疑權益受損可查詢
勞工處回覆本報稱,僱主在決定以哪種方式聘用或是否繼續聘用僱員時,會考慮員工工作表現、公司運作需要、招聘和培訓員工的時間和成本等因素,不會只着眼於離職補償或強積金供款;僱員如懷疑僱傭權益受損,可向勞工處查詢。
處方亦稱,僱主將僱員轉為合約員工,不能節省強積金供款;自僱與否則要考慮所有相關因素,即使雙方訂立合約或協議,一人被稱為自僱人士,但如實質上彼此存在僱傭關係,公司仍須履行在《僱傭條例》或其他勞工法例下責任,包括補付法定僱員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