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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你知:港國安法無管買賣 美英星有例管要企

【明報專訊】除了少數特定行業如廣播及電訊,香港法例中甚少賦權政府或監管機構介入或審查併購交易,而《港區國安法》及《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亦沒有以國安理由否決市場交易的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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