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香港電台節目《頭條新聞》其中一集於2020年被通訊局裁定辱警,引發司法覆核,港台工會聯同記協,以及通訊局其後分別提上訴。上訴庭早前駁回通訊局的上訴,裁定港台工會及記協部分上訴得直。通訊局申請終審法院上訴許可,昨亦被上訴庭駁回。上訴庭表示通訊局的上訴議題不涉重大法律觀點,下令局方支付18萬元訟費。 相關字詞﹕終審法院 上訴許可 記協 港台工會 頭條新聞 通訊事務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