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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蹤換鈔婦入屋搜掠 賊兩小時落網

【明報專訊】七旬婦前日(上周六)在銀行兌換新鈔封利市用,返回屯門寓所時遭尾隨賊人以剪刀指嚇,匪徒掠去約1.4萬元財物後逃去,事主受傷送院。警方接獲到場翻查大量閉路電視片段,約兩小時後在相距現場逾27公里車程的旺角區拘捕涉案男子,起回全部失物及剪刀。

涉案49歲男子姓黃,報稱從事寵物業務的客戶服務,涉嫌「嚴重入屋犯法」被捕,由警方帶署扣查。遇劫的77歲婦人姓張,手指及腳部受傷清醒由救護車送院,治理後傷勢無大礙,已經出院。

警跨區聯手 屯門行劫旺角被捕

屯門警區刑事部署理總督察陳學麟表示,上周六中午約12時,事主在屯門一間銀行兌換新鈔作封利市用途,其後乘輕鐵返回翠寧花園寓所,準備入屋時突遭一名男子以剪刀指嚇,並將她挾持入屋大肆搜掠,搶去約1.4萬元財物逃去。警方接報到場後,翻查大量閉路電視及情報分析,迅速鎖定涉案男子特徵及逃走方向。新界北總區、屯門警區及旺角警區展開聯合行動,於案發後約兩小時在旺角彌敦道688號對開拘捕涉案男子,並起回所有失物及犯案所用的剪刀。案件交由屯門警區刑事調查隊跟進。

初步調查相信,事主在兌換新鈔時,賊人已在附近,及後尾隨婦人乘輕鐵到屯門至約1公里外寓所大廈,一同乘電梯至該樓層,以剪刀指嚇事主行劫。據悉賊人掠去5200元現金、約值8000元iPhone、1000元的手袋及八達通等。

年近歲晚,警方呼籲市民,往銀行兌換新鈔時切記財不可以露眼,長者可考慮由親友陪同往銀行,並留意身邊會否有可疑人物出沒。警方重申嚴重入屋犯法為非常嚴重罪行,根據第210章盜竊罪條例,一經定罪最高可判囚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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