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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一人緬甸返港 助家屬前議員:有交贖金 事主曾遭毒打扣膳食 警:涉行動策略不能透露交款否

【明報專訊】再多一名被誘騙到東南亞禁錮的港人獲釋,該名25歲男子去年10月在網上應聘「帶貨員」,赴泰後被帶到泰緬邊境園區做網上詐騙工作,日均做17小時,曾因無法達到指定騙款額而遭毒打及扣起膳食。事主被索3萬美元(約23.4萬港元),昨午返港。協助事主家屬的油尖旺區議會前副主席余德寶透露,事主與早前獲釋女子「一樣透過繳納贖金方式返港」,惟無法透露金額。警方回應稱由於牽涉行動策略及調查進度,不能透露事主是否交贖金,強調每宗案件有不同背景及因素,不能一概而論、歸因某一因素獲釋。

獲釋涉「逾期居留」 經貿辦華使館協助離泰

警方及入境處昨晚交代事件詳情,總入境事務主任(國際協作)蔡宇飛表示,事主日前獲釋後先從泰國湄索坐車到曼谷,由於涉逾期居留,處方聯絡中國駐泰大使館、泰國警方及香港經貿辦協助,事主最終短時間內完成手續,獲泰國警方陪同離境,抵港後交警方跟進。余德寶昨午透露,獲救者被騙到園區數月,周二(14日)繳納贖金,「園區亦遵守承諾(放人)」,事主返港時在機場買機票遇到問題才聯絡當局。

網上應徵「帶貨員」 園區日工作17小時

警方透露,事主去年10月應徵網上一份帶貨員工作,據稱需從泰國將鑽石帶往台灣,報酬12萬元;他赴泰後被安排先後轉乘數輛私家車,數小時後抵泰緬邊境山上園區,懷疑受騙後逃走不果;事主每日平均做詐騙工作17小時,曾因無法達到指定騙款額,被毒打及扣起膳食,身體仍有傷痕。

警方去年10月13日接到事主母親報案,稱收到兒子求助指當日抵達曼谷後被帶到緬甸。警方稱由於涉人口販賣,當時已由聯絡科與泰國及緬甸相關部門跟進,並由入境處支援家屬。

有本港女子早前被誘騙赴泰後遭禁錮,亦在交贖金後返港。被問交贖金是否唯一獲釋方法,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署理高級警司張霆鋒稱不認同,指即使繳贖金亦難確認對方身分;每宗案件考慮因素及做法各異,由於不想影響其他案件,故不能武斷說可行的拯救做法。

家屬:保安局籲遭勒索即聯絡 會面正面

保安局長鄧炳強昨在facebook提及昨與泰國駐港總領事代表團會面,繼續商討營救港人的行動方案。另外局方下午與被禁錮港人家屬會面,副保安局長卓孝業亦在場。有家屬代表形容會面正面,當局給了很大信心,惟因涉私隱不便透露內容,僅希望政府盡快救回其親人。至於會上有否談及贖金問題,家屬代表引述當局僅建議遭勒索贖金時第一時間聯絡局方獲取建議,未講明應否付款。

局方日前率專責小組赴泰跟進,被問如何評價政府在拯救港人的角色,余德寶稱無法評估,相信政府在聯絡上有一定角色。對於再有港人獲釋,他認為消息令人鼓舞,家屬辛苦數月終見曙光,有別於以前到不同部門求助卻石沉大海。他提到局方會面安排較倉卒,部分家屬無法到場,故授權他代表會面,惟政總職員僅容許家屬入內。

港人疑被誘騙到東南亞禁錮做非法工作的情况2022年中曾發生,保安局同年8月成立專責小組,協調執法部門跟進個案。局方昨引述部門數據稱去年至今接到28宗相關案件,連同昨日回港者,17人已回港,餘下11人的人身自由報稱受限,但仍安全及能與家人或小組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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