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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例倡修 拒驗樓定額罰6000 僭建最高罰款增4倍 有懷疑可告

【明報專訊】港島大潭紅山半島去年在山泥傾瀉後被揭多間獨立屋非法僭建及佔用官地,引起社會關注。發展局提出修訂《建築物條例》,建議「軟硬兼施」加快樓宇檢驗、處理僭建物和提升建築安全,包括對不遵辦強制驗樓通知的業主引入6000元定額罰款;不遵辦強制驗窗罰款由1500增至3000元,並引入新罪行。修例亦建議將僭建物分兩大類,嚴打「嚴重僭建物」,倘業主或承建商未獲屋宇署批准而搭建構築物,即屬違法,不論是否「明知」,最高罰款由40萬元增4倍至200萬元(見表),另修例亦涵蓋業主以外的人如物業買賣律師和地產代理。當局冀2026年上半年向立法會提交條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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