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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總管治清單 每項平均四成「沒執行」 予兩年改善 港協:持續不達標可接管停資助

【明報專訊】審計署2020年發表審計報告,指出港協暨奧委會及屬下體育總會出現管治問題。港協昨公布檢討報告及《機構管治守則》,發現243個檢視的管治項目中,平均每項有約四成總會「沒有執行」,「規定領導層最長任期」、「予運動員充分機會展示實力」等更有約七成總會沒執行(見另稿)。體育總會有兩年時間改善管治,港協暨奧委會將監察《守則》實施情况,若持續不達標,港協可接管屬會,甚至康文署暫停恆常資助。

促訂管治守則 改善選拔裁判董事6範疇

港協暨奧委會昨舉行簡介會,向屬下體育總會介紹檢討報告及《守則》。報告根據243個項目的檢討清單,檢視77個體育總會有否做到,平均每個項目共58.1%總會達「全面執行」或「部分執行」、約四成「沒有執行」。部分範疇管治表現欠佳,就「教練及裁判員管理」平均逾五成屬「沒有執行」,在董事會管治及運動員選拔亦有平均逾四成「沒有執行」。報告就6範疇提出10項建議,包括制訂《機構管治守則》、改善運動員選拔機制、設合規主任監察總會表現等(見表)。

楊潤雄:進步之始 多會稱不知自身評價

不過,港協暨奧委會昨沒公布每個體育總會表現,公眾無從了解,多個被評核的總會代表也稱不知道屬會的表現評價。

文體旅局長楊潤雄昨稱,政府認同檢討報告及《守則》方向和做法,認為目標清晰,相信「是整個進步的開始」。他很開心見到體育界走向專業化,料業界管治更透明和有效率。

倡限董事任期年期 設審計財務遴選委會

港協暨奧委會基於檢討報告訂立《機構管治守則》,涵蓋董事會管治、運動員選拔、會籍管理等六大範疇。現時約七成總會沒限制領導層任期,《守則》建議訂定董事最長任期和年期,如參考國際奧委會,擔任同一職務最多12或16年,上限70或75歲;亦應盡可能設立審計、財務及運動員遴選等功能委員會。

港協暨奧委會表示,若體育總會管治持續不達標,將視情况採取行動,包括警告、指派觀察員入董事會,以至接管屬會管理。港協會在2027年初檢視屬會執行《守則》情况,倘不達標將不獲發「確認證書」,康文署有可能暫停恆常資助。

稱屢勸不改才罰 守則難「一刀切」規定跟足

對於什麼情况將介入屬會管治和暫停資助,港協暨奧委會義務秘書長楊祖賜昨稱,港協會持續跟進屬會管治情况,若不達標可上訴和解釋,倘不接納才會動用罰則。港協暨奧委會副會長霍啟剛則強調屢勸不改才動用「尚方寶劍」。

對於《守則》無硬性限制會否變成「無牙老虎」,霍啟剛說體育總會需向公眾負責,但本地體育總會要同時向亞洲及國際總會負責,倘「一刀切」規定有違此精神。

議員:仍欠佳可開名 學者料強制遵守掀反彈

新民黨立法會議員何敬康認為,各體育總會項目、資源有別,不宜公開每個總會評分和排名。他建議,若兩年改善期後有總會在某些範疇依然欠佳,可公布相關名單,強調管治不佳是「紙包不住火」。

教大健康與體育學系高級講師雷雄德指出,《守則》基本上涵蓋現時體育總會管治漏洞,認為可在改善期後將體育總會表現分級,向公眾交代。浸大體育、運動及健康學系教授劉永松則認為,強制總會遵守《守則》勢引起強烈反彈,建議短期內先糾正明顯問題,扭轉業內風氣,若有違規必須懲罰以「殺雞儆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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