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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答按約處理供應商款項 狄志遠批含糊

【明報專訊】政府今年5月回覆傳媒查詢時稱當時庫存有1.7億個指定垃圾袋,生產成本約7400萬元,之後沒有再交代指定袋開支。立法會社福界議員狄志遠上周三(13日)在立法會向環境及生態局提出質詢,包括指定袋及標籤等供應商獲得的合約金額與違約金,當局回應稱環保署與各供應商的合約仍生效,會按條款妥善處理所有情况。狄志遠批評答覆模糊,當局未有正面回應公帑運用屬不理想。環保署回覆本報時也未回應現時指定袋庫存及生產成本。

環署:指定袋合約無硬性規定生產庫存

被問現有指定袋將不再適用,如何處理指定袋供應商的款項損失,環保署回覆稱,指定袋供應合約並無硬性規定生產和庫存量,只會按指定袋的實際生產量向供應商支付相應費用,並會繼續與各供應商保持溝通,按合約妥善處理所有情况。

狄志遠形容答覆含糊,斥垃圾徵費開支屬公帑,當局卻未能回答,情况不理想,故打算致函當局,主要敦促交代垃圾徵費開支及如何處理有關供應商合約,盼將暫緩垃圾徵費後的成本及風險降至最低。

有供應商稱預期收入落差大

有不願具名的指定袋供應商表示,政府2月預訂未來數月指定袋生產量,在垃圾徵費暫緩後,交貨量減少。被問現有指定袋將不再適用,會否有損失,該供應商料生產膠袋所需的基本材料能續用,不過垃圾徵費暫緩後,預期收入有「很大差異」,幸好有其他生意補貼,未影響整體業務;又透露未見合約有賠償機制,政府在暫緩措施至今未有就相關事宜聯絡他們。

翻查資料,政府為推行垃圾徵費批出約12.48億元合約,包括9份供應指定袋合約、兩份供應指定標籤合約,以及1份提供倉儲及物流統籌服務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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